采购人 | 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 | ||
项目名称 | 与人民日报开展2019年宣传项目合作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详见公示页正文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13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详见公示页正文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鸿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12号免税公司宿舍C栋203房 |
公示期限 | 2019-06-03 至 2019-06-11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43462 |
采购单位名称 | 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23319686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儋州市中兴大街中1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534346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与人民日报开展2019年宣传项目合作(项目编号:HNZY2019-057)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名称:与人民日报开展2019年宣传项目合作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三)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符合第(三)款,拟向海南鸿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海南鸿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坡博路12号免税公司宿舍C栋203房
六、专家组成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徐培军 |
省咨询公司 |
高工 |
陆小唯 |
省质检所 |
工程师 |
林子明 |
海南大学 |
高工 |
七、专家论证意见:
1、专家陆小唯论证意见:海南鸿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的独家授权单位,该项目拟向海南鸿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
2、专家徐培军论证意见:鉴于海南鸿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人民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在海南地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的广告省级代理单位,其情形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专家林子明论证意见: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拟与人民日报开展宣传活动。海南鸿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人民日报传媒广告公司授权,负责代理海南区域客户在《人民日报》的广告宣传业务。该项目符合(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海南鸿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
4、专家小组论证意见: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拟与人民日报合作,开展宣传活动。海南鸿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人民日报传媒广告公司授权,负责代理海南区域客户在《人民日报》的广告宣传业务。该项目符合(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形,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八、公示的期限: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出之日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06月03日-06月11日)。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九、 采购代理: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43462
十、采购人: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中兴大街中1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98-23319686
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