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 ||
项目名称 | 金税三期核心征管本地化服务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金税三期核心征管本地化服务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48.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原系统由“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对系统的关联关系分析、接口接入标准、数据存储逻辑及业务数据处理方面等存在优势。因此,为保障本地特色软件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衔接业务协同顺畅、数据标准统一,本项目属于延续性开发联调服务。原系统合同金额为3789万元。延续性开发联调服务即本项目开发联调服务费为48万元,小于原系统合同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关于实施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第四条第三款,鉴于实际情况,申请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吴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518765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6969196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城西路18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22815076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501号301房自编之一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SF-ZFCG-006)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采购项目:金税三期核心征管本地化服务
三、采购金额:48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六、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
七、项目说明及申请理由: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原系统由“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对系统的关联关系分析、接口接入标准、数据存储逻辑及业务数据处理方面等存在优势。因此,为保障本地特色软件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衔接业务协同顺畅、数据标准统一,本项目属于延续性开发联调服务。原系统合同金额为3789万元。延续性开发联调服务即本项目开发联调服务费为48万元,小于原系统合同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关于实施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第四条第三款,鉴于实际情况,申请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张兴春
专家2:安邦建
专家3:文佳
专家组在听取采购人汇报的基础上,认真查看有关资料,并针对相关问题对采购人提出询问后进行评议,专家一致认为: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核心征管本地化服务项目为保障本地特色软件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衔接业务协同顺畅、数据标准统一,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969196
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898-66518765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898-685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