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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海口市龙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19 08:4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
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112.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海口律衡地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市玉沙路京华城D区2202房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18-10-19 至 2018-10-24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982789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主任:18907680766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龙华金园办公区207室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98278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7号正业广场正业阁19-20层1908房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受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的委托,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海口市龙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NZH2018-097)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的海口律衡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唯一供应商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2、用途:工作需要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4、采购预算金额 :112.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购买本单一来源文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上午09:00至2018年10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金濂路正业广场正业阁2单元1908室;

3、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

 3、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口市金濂路正业广场正业阁2单元1908室

3、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

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5日9时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

6、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采购与招标网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金濂路正业广场正业阁2单元1908室

项目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898-68982789

 


附件:
采购计划审批表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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