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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泰尚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TSC2016-78)的预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泰尚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13 18: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TSC2016-78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海口市金牛岭公园等3个公园建设工程PPP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体 中标金额(万元) 0
成交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牵头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锈菊园7号楼二层(成员方)
四、成交标的信息
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

详见标讯正文

五、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名单 贾雯、刘名松、邱华刚、郑雯、李哲、刘凌、陈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null
收费金额(万元) 0.0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 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72004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园林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8722530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 15号楼南楼5楼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泰尚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72004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605室
十、附件
附件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口市金牛岭公园等3个公园建设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TSC2016-7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评审时间:2016年09月07日

采购需求: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海口市金牛岭公园、万绿园、凤翔公园共3个公园改造,规划改造公园总面积264.31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园道路改造、增设市民活动广场及运动场地、增建管理服务公用建筑及景观构筑物与小品、完善游览休憩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园林绿化景观及改造配套给排水与电气照明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约为60267.24万元(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最终投资金额以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值为准。项目建设内容以最终政府审定结果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市

二、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名称:海口市园林管理局

项目实施机构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 15号楼南楼5楼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722530

三、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泰尚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605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72004

四、采购时间安排

项目磋商时间:2016年09月07日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2016年09月07日

五、预成交供应商

社会资本方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方)/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体

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何巧女(牵头方)/唐凯(成员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牵头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锈菊园7号楼二层(成员方)

成交标的相关内容:

主要预成交条件:

工程造价(建安费)下浮率: 下浮8.00%;

定额(运维费)下浮率:下浮4.05%;

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

 1、海口市金牛岭公园总用地面积约103.6公顷(1554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园道路改造、增设市民活动广场及运动场地、增建管理服务公用建筑及景观构筑物与小品、完善游览休憩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园林绿化景观以及改造配套给排水与电气照明等工程。

2、海口市凤翔公园总用地面积约75.93公顷(折合约1139亩),其中,北区占地面积18.68公顷,南片区占地面积57.25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路及场地铺装、管理服务与公用建筑、景观构筑物及景观小品、生态建设与恢复、园林绿化、游览休憩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配套给排水与电气照明等工程等。

3、海口市万绿园总规划用地面积为84.78公顷,其中,现状公园面积约72.48公顷,北拓填海区(滨海景观区)约5.6公顷,生态人工岛填海区约6.7公顷(其中陆域面积约6.2公顷)。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园道路改造、增设市民活动广场及运动场地、增建管理服务公用建筑及景观构筑物小品、完善游览休憩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园林绿化景观及改造给排水、电气照明等工程。

备注:最终投资金额以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值为准。项目建设内容以最终政府审定结果为准。

二、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周期为12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2年(包括设计、施工期18个月,存活期3个月,保存期3个月),运营期10年,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即进入运营期。

六、项目合同文本

《PPP项目合作合同》见附件1

《谈判备忘录》见附件2

七、公示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预成交结果存在疑问,可向海口市园林管理局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方式:0898-65372004

 

2016年9月13日


附件:
发布预成交公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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