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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中央专项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仪器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0 09:00
项目概况
中央专项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仪器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8-05-3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央专项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仪器购置 项目编号 HNDWZB201803003-1
预算金额(万元) 180.0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标讯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近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3、提供近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的及时响应,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本地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提供工商注册执照复印件或委托本地企业的服务委托合同并盖章); 5、投标人不是设备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必须获得设备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并提供盖有设备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彩页样本,同时提供盖有设备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章的技术参数确认资料;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7、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信息公布和查询,投标人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0、投标人必须在代理公司提交报名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8-05-10 至 2018-05-16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2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8-05-30 09:00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07615918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五指山市林溪路药检药监大楼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8066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17层1707房
项目联系人 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8066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中央专项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仪器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委托,对中央专项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仪器购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HNDWZB201803003-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或制造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及范围:

1、项目名称:中央专项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仪器购置

2、招标编号:HNDWZB201803003-1

3、用途:工作需要

4、数量及包号: (一批,分2个包)

序号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1

A包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进口设备)

1

82.0万元

2

B包

离子色谱仪(进口设备)

1

98.0万元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80.0万元,其中A包:82.0万元;B包:98.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提供近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2.3、提供近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的及时响应,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本地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提供工商注册执照复印件或委托本地企业的服务委托合同并盖章);

2.5、投标人不是设备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必须获得设备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并提供盖有设备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彩页样本,同时提供盖有设备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章的技术参数确认资料;

2.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2.7、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信息公布和查询,投标人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10、投标人必须在代理公司提交报名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5月10日09时00分至2018年05月16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3.2、发售标书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3.3、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200.0 元;注:请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A包或B包)时必须递交以下加盖公章复印件A、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B、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原件查验

3.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5月30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开标室;

4.3、开标时间:2018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4.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A包¥10000.00元;注明:招标编号及包号HNDWZB201803003-1(A包)。

B包¥10000.00元;注明:招标编号及包号HNDWZB201803003-1(B包)。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供应商从基本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05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户名称: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大英山支行

银行账号: 4605 0100 3136 0000 0168

五、公告发布媒介:

http://www.ccgp-hainan.gov.cn/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07615918

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林溪路药检药监大楼

七、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联系人:杨女士          邮箱:daweizhaobiao@163.com

电话:0898-66780669     传真:0898-653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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