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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22 08:30
项目概况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18.77.183.48/htms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17-09-11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GDJS-HN-2017-004
预算金额(万元) 0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1、项目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1.2、采购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4、招标内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管道燃气特许经营;

1.5、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限: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实现琼中县城、湾岭镇区和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区(不包括生态科技产业园)通气;在2018年10月30日前实现琼中县域范围内的全部乡镇墟、农场场部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富美乡村”实施方案》中的建成的旅游村寨通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实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在《海南省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中的各行政村的村民居住集聚区和农场连队在政府投资建设或改造时同步实现通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实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辖区内全部自然村和农场连队在政府投资建设或改造时同步实现通气。

1.6、特许经营范围:独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更新、改造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燃气供应(配套)服务和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独家投资、建设、运营天然气分布式气源设施。

1.7、经营期限:从正式签署经营协议起30年。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投标人具有城镇燃气运营项目的经验和业绩,须提供购气或售气证明材料(发票或双方盖章的确认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城镇燃气项目运营主体的投资方,则要求投标人对项目公司占股大于50%,须同时提供股权关系证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需提供2017年第一季度企业纳税证明或2014-2016年[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成立年限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第一季度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17-08-22 至 2017-08-29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http://218.77.183.48/htms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09-11 11:30
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3室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86221049
采购单位地址 琼中县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648485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303-307,三亚市新风东路建行大厦15楼1504房
项目联系人 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8622104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委托,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资人来参加密封投标。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1、项目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1.2、采购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4、招标内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管道燃气特许经营;

1.5、项目建设内容和时限: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实现琼中县城、湾岭镇区和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区(不包括生态科技产业园)通气;在2018年10月30日前实现琼中县域范围内的全部乡镇墟、农场场部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富美乡村”实施方案》中的建成的旅游村寨通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实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在《海南省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中的各行政村的村民居住集聚区和农场连队在政府投资建设或改造时同步实现通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实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辖区内全部自然村和农场连队在政府投资建设或改造时同步实现通气。

1.6、特许经营范围:独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更新、改造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燃气供应(配套)服务和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独家投资、建设、运营天然气分布式气源设施。

1.7、经营期限:从正式签署经营协议起30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投标人具有城镇燃气运营项目的经验和业绩,须提供购气或售气证明材料(发票或双方盖章的确认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城镇燃气项目运营主体的投资方,则要求投标人对项目公司占股大于50%,须同时提供股权关系证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需提供2017年第一季度企业纳税证明或2014-2016年[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成立年限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第一季度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17年08月22日至2017年08月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网址:http://218.77.183.48/htms;

3.3、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3.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17:30(北京时间);

3.5、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11:3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形式:网上支付,支付网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时间:2017年9月11日11: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4.2、开标时间: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4.3、开标地点: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4.4、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将PDF格式及WORD格式的投标文件上传到网址http://218.77.183.48/htms,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

4.5、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发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地  址:琼中县

5.3、联系人:杨世华     电  话:0898-86221049   

5.4、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5.5、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C座901室

5.6、联系人:施晨     电话:0898-6861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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