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实训楼三层A栋第九、十层及C栋第一层实验室、实验台及设备安装配套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DHHNZFCG2016-33 |
预算金额(万元) | 1044.096450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包括详细设计、施工及保修 用途:/ 采购需求:/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管理条例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通过当年年审,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家具或钢制家具的生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投标截止前承接单笔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同类业绩1份(时间以验收报告为准,同类项目指实验室系统工程,含实验室装修、通风设备、配套台柜等,(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明附件,原件核查)。 8、投标人须提实验台台面及通风柜台面厂家授权。 9、在招标过程中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废标或中标后弃标的厂家,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13、必须通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或者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时间 | 2017-02-07 至 2017-02-14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http://218.77.183.48/htms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时间 | 2017-02-27 15:30 | ||
地点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8 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医学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6893126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城西学院路3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3630160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2号2-1-1202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893126 |
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南医学院委托,对实训楼三层A栋第九、十层及C栋第一层实验室、实验台及设备安装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编号:DHHNZFCG2016-33)进行施工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 DHHNZFCG2016-33
二、招标项目名称:实训楼三层A栋第九、十层及C栋第一层实验室、实验台及设备安装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包括详细设计、施工及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通过当年年审,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家具或钢制家具的生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投标人应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投标截止前承接单笔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同类业绩1份(时间以验收报告为准,同类项目指实验室系统工程,含实验室装修、通风设备、配套台柜等,(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明附件,原件核查)。
8、投标人须提实验台台面及通风柜台面厂家授权。
9、在招标过程中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废标或中标后弃标的厂家,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13、必须通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或者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4日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标书发售地点:http://218.77.183.48。
3、标书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2 月 14 日 17:00:00(北京时间)。
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年 2 月 26 日17:30: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 27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8 室。
3、开标时间: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4、开标地点: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http://218.77.183.48/htms上传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U盘或光盘,放至投标文件袋中)、纸质版投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介: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六、招标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2号
联系电话:0898-36301603
联系人:黄女士、凌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