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疏港货运快速干道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二次招标 | 项目编号 | 4601002016112801 |
预算金额(万元) | 610.0000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该项目包括主线和辅道两部分。其中主线起点位于粤海大道和滨海大道交叉口,沿粤海大道和疏港公路高架,终点与规划美安二横路连接,采用全高架方案,按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全长约15.133公里,桥宽32米,设4处互通式立交;辅道位于主线桥下,与主线走向一致,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全长约15.133公里,起点至南海大道段红线宽度100米,南海大道至终点段红线宽度7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6100000.00元(包干价)。 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 招标范围:疏港货运快速干道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至交竣工验收阶段)咨询工作。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周期:720日历天,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从勘察设计开始至交(竣)工决算截止与勘察设计周期同步。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6%后计算)。 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文件2006年10月24日颁布《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第五条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咨询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完成过二条20公里及以上类似高速公路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或者完成过二条20公里及以上类似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咨询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勘察设计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投标工作。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
时间 | 2017-01-18 至 2017-02-06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时间 | 2017-02-07 08:30 |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工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371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21B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68503712 |
疏港货运快速干道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疏港货运快速干道工程项目已由海口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海发改投资函〔2016〕1400号文批复)。项目委托方为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项目已完成项目PPP公开招标工作,中标人已公告。根据勘察设计管理的需要,确定拟在全国范围内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包括主线和辅道两部分。其中主线起点位于粤海大道和滨海大道交叉口,沿粤海大道和疏港公路高架,终点与规划美安二横路连接,采用全高架方案,按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全长约15.133公里,桥宽32米,设4处互通式立交;辅道位于主线桥下,与主线走向一致,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全长约15.133公里,起点至南海大道段红线宽度100米,南海大道至终点段红线宽度7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6100000.00元(包干价)。
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
2.2 招标范围:疏港货运快速干道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全过程(至交竣工验收阶段)咨询工作。
2.3 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周期:720日历天,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从勘察设计开始至交(竣)工决算截止与勘察设计周期同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咨询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完成过二条20公里及以上类似高速公路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工作,或者完成过二条20公里及以上类似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咨询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勘察设计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投标工作。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2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元。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年1月28日17:00:00时。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2月7日8时30分,地点为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年2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需在响应文件提供银行转账流水凭证复印件,账户名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友谊支行,支付地址:http://www.hkcein.com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南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上发布。
7.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7.2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上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招 标 人: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 地 址:海口市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21B
邮 编:570100 邮 编:570125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898-68630846 电 话: 0898- 68503712
传 真:0898-68725923 传 真: 0898- 68503712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