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餐厨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扩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项目编号 | 0703-2141CIC1L111 |
预算金额(万元) | 23168.42 | ||
最高限价(万元) | 0.000000 | ||
采购需求 | 一、 项目名称:海口市餐厨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扩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二、 项目编号: 0703-2141CIC1L111 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 项目授权主体:海口市人民政府 五、 项目实施机构(即招标人):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六、 资金来源:由中标人自筹资金 七、 项目基本情况 7.1项目建设内容: 厂区新建处理能力为“400t/d餐饮垃圾+200t/d厨余垃圾+400t/d粪便”的处理工艺系统,包括新建餐饮垃圾预处理车间、厨余垃圾预处理车间、新建厌氧发酵罐、新建沼气发电机房、新增粪便预处理生产线和臭气处理系统等。 收运系统主要包括新增400t/d餐饮垃圾收运系统和新增400t/d粪便收运系统。 7.1.2项目建设规模: 7.2项目投资规模:餐饮垃圾400t/d、厨余垃圾200t/d、粪便400t/d,项目总投资约为23168.42万元人民币。 7.3项目模式:经海口市人民政府决策,本项目采用PPP中的BOO(建设-运营-拥有)模式进行运作。投资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由经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确定的中选投资人,海口市人民政府授权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与中选投资人签署《PPP合同》,由中选投资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工作,明确合作双方在合作期内的权利及义务。 7.4特许经营期限:21年(其中建设期1年)。 7.5最高投标限价:餐饮垃圾处理单价(含收运)、厨余垃圾处理单价的招标控制价为278元/吨;粪便垃圾的收运单价为113.18元/吨,处理单价为69.67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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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21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 (1)经验和业绩: 申请人须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投资、建设、运营类似垃圾处理项目经验和业绩(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 (2)申请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垃圾处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任职。 (3)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社会融资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5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截止日之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时,须满足下列要求: 2.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牵头人)。 2.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 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
时间 | 2021-12-07 至 2021-12-13 , 每天 00:0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0.0 |
时间 | 2021-12-28 09:00 |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号开标室(地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符先生 0898-68722530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五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0000371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滨江路 | ||
项目联系人 | 段炼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348571 |
海口市餐厨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扩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海口市餐厨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扩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机构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人)委托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海口市餐厨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编号:0703-2141CIC1L111)的社会资本方。本次招标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组织实施。
一、 项目名称:海口市餐厨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扩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二、 项目编号: 0703-2141CIC1L111
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 项目授权主体:海口市人民政府
五、 项目实施机构(即招标人):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六、 资金来源:由中标人自筹资金
七、 项目基本情况
7.1项目建设内容:
厂区新建处理能力为“400t/d餐饮垃圾+200t/d厨余垃圾+400t/d粪便”的处理工艺系统,包括新建餐饮垃圾预处理车间、厨余垃圾预处理车间、新建厌氧发酵罐、新建沼气发电机房、新增粪便预处理生产线和臭气处理系统等。
收运系统主要包括新增400t/d餐饮垃圾收运系统和新增400t/d粪便收运系统。
7.1.2项目建设规模:
7.2项目投资规模:餐饮垃圾400t/d、厨余垃圾200t/d、粪便400t/d,项目总投资约为23168.42万元人民币。
7.3项目模式:经海口市人民政府决策,本项目采用PPP中的BOO(建设-运营-拥有)模式进行运作。投资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由经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确定的中选投资人,海口市人民政府授权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与中选投资人签署《PPP合同》,由中选投资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工作,明确合作双方在合作期内的权利及义务。
7.4特许经营期限:21年(其中建设期1年)。
7.5最高投标限价:餐饮垃圾处理单价(含收运)、厨余垃圾处理单价的招标控制价为278元/吨;粪便垃圾的收运单价为113.18元/吨,处理单价为69.67元/吨。
八、 社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五)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1.1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
(1)经验和业绩:
申请人须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投资、建设、运营类似垃圾处理项目经验和业绩(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
(2)申请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垃圾处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任职。
(3)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社会融资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5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截止日之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时,须满足下列要求:
2.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牵头人)。
2.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
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九、 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 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 2021年12月1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时领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文件,或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下载。
3、 公告期内,有意向的投资人至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安排尽职调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项目建设管理方案、运营维护方案、移交方案等文件,并须在2021年12月13日17:00之前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成报名手续并提交上述所要求的文件。超过此规定时点报名和提交文件不予接受,保证金未在截标前2天下午17时00分之前到达指定账户则报名无效。
4、 投标保证金100万元,请于截标前汇至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十、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号开标室(地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 信息发布媒体
1、 本项目招标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海南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招标文件与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内容为准。
十二、 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自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止。
十三、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五楼
联系人:符斌
联系电话:0898-6872253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人:段先生、彭先生、史女士
联系电话:010-63348571
邮箱地址:duanlian@cgci.g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