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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诚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7 16:00
项目概况
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单元12楼1201(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1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NCYZF-2021-010
预算金额(万元) 0
最高限价(万元) 0.000000
采购需求

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各标段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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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以及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具有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网站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 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缴纳投标保证金;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11、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包。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的1个包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2021-10-28 至 2021-11-03 , 每天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单元12楼1201(详细地址)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11-17 09:30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2(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及招标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下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hain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3398968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文昌市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诚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70496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1201、A1202房
项目联系人 唐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70496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文昌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YZF-2021-010

2、项目名称:文昌市拆除违法建筑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0元(该项目属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里的一项,目前招标金额无法确定,以文昌市财政拨付的最终金额及每年违法建筑的拆除量为支付中标单位费用的依据。)

5、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内容

标段一

以文城镇、东郊镇、龙楼镇、昌洒镇、文教镇、东阁镇、会文镇、重兴镇、三角庭农场区域的招标

标段二

除上述乡镇后的另外9个乡镇和华侨农场等,分别为:铺前镇、锦山镇、翁田镇、冯坡镇、抱罗镇、公坡镇、潭牛镇、东路镇、蓬莱镇、华侨农场区域的招标

备注

本项目是针对文昌市全市的违法建筑拆除的招标工作。该项目属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里的一项,目前招标金额无法确定,以文昌市财政拨付的最终金额及每年违法建筑的拆除量为支付中标单位费用的依据。拆除的违法建筑预算金额200万元以内(参照《海口市违法建筑拆除清运费补贴标准》、《海口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经费补助标准》、《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拆除类相关标准规定》)的可直接委托对应标段中标单位进行拆除违建工作;违法建筑预算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则需要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原中标单位可参与招投标活动。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项目实施地点:文昌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该项目属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里的一项,目前招标金额无法确定,以文昌市财政拨付的最终金额及每年违法建筑的拆除量为支付中标单位费用的依据。拆除的违法建筑预算金额200万元以内(参照《海口市违法建筑拆除清运费补贴标准》、《海口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经费补助标准》、《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违建拆除类相关标准规定》)的可直接委托对应标段中标单位进行拆除违建工作;违法建筑预算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则需要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原中标单位可参与招投标活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以及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具有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网站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

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缴纳投标保证金;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11、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包。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的1个包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发售标书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标书发售方式及地点:现场购买;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单元12楼1201(详细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标段一:¥: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标段二:¥: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2(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及招标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下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hain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海南诚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及项目标段)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支行

帐    号:2111800104000009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海南省文昌市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898-63398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诚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1201

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898-65370496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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