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局二楼多功能厅安装LED显示屏 | 项目编号 | HNJS2016-G021 |
预算金额(万元) | 73.255214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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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证明资料(材料)如下: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④响应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安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以及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①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查询以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截止时间。 ②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③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
时间 | 2016-12-07 至 2016-12-13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兴丹路77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300.0 |
时间 | 2016-12-27 10:00 | ||
地点 | 海口市兴丹路77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859505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民声东路2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83436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 | ||
项目联系人 | 符经理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834364、18084685116 |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市局二楼多功能厅安装LED显示屏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编号:HNJS2016-G021
2、招标项目及范围
(1)名称:市局二楼多功能厅安装LED显示屏
(2)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预算:¥73.255214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证明资料(材料)如下: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④响应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安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以及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
(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①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查询以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截止时间。
②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③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4、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标书时间:2016年12月7日9时00分至2016年12月13日17时00分
(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兴丹路77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3)标书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17时00分
6、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
(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10时00分
(4)开标地点:海口市兴丹路77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5)保证金金额:14000元整(大写壹万肆仟元整)
(6)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与开标时间相同
(7)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入以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海口国兴支行
账 号:8989 0030 2310 888
(8)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等网站
7.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兴丹路77号上丹小区D栋二单元1806室
项目联系人:符经理
联系电话:0898-65834364、18084685116
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