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采购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程咨询评估评审工作机构入库 | 项目编号 | HNZJ-18-008 |
预算金额(万元) | 0.00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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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必须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必须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备案专业须包含“综合经济、建筑、市政公用、公路、生态建设和环境卫生、旅游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农业、林业、通信信息、电子、煤炭、石油天然气、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冶金(含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医药、核工业、机械(含智能制造)、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旅游”中的两个或以上专业。 5.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需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资格申明书信”)。 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承诺书”)。 8.必须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时缴交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8-11-20 至 2018-11-27 , 每天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http://zw.hainan.gov.cn/htms/login!register.do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时间 | 2018-12-11 08:30 | ||
地点 | 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203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3666812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中基国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6252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层1509房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65362522 |
5、采购需求:
5.1项目名称:采购开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程咨询评估评审工作机构入库;
5.2内容:选15家社会中介机构,其中13家进入正选库,2家进入备选库;
5.3用途: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需要;
5.4服务期限: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5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必须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必须提供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备案专业须包含“综合经济、建筑、市政公用、公路、生态建设和环境卫生、旅游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农业、林业、通信信息、电子、煤炭、石油天然气、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冶金(含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医药、核工业、机械(含智能制造)、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旅游”中的两个或以上专业。
3.5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需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资格申明书信”)。
3.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承诺书”)。
3.8必须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时缴交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采购人: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 | 代理机构: | 海南中基国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地址: | 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层1509房 |
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人: | 陈工 |
电话: | 83666812 | 电话: | 65362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