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全省海防监控系统设备日常维修养护服务项目整体外包工程 | 项目编号 | HYZB-2018-05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万元) | 524.75 |
最高限价(万元) | 524.750000 | ||
采购需求 |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已完工交付使用且已过质保期的13个海防监控中心、85个监控站系统设备、所有超近程一体化前端、自建光缆、无线传输设备、供电设施设备和前端钢结构、防雷设施的日常养护和随机故障排除。 (二)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若合同存续期间,中标单位服务良好,用户单位及本办主管处室、信息中心对其评价较高,设备完好率、联网率正常情况下保持在80%以上,合同期满经甲方考评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三年。续签的合同价款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标准随服务范围的扩大而增加。 (三)系统维修养护的范围 (一) 服务要求 1、 技术要求 (1) 前端设备 前端设备信号线路、视频信号线路、音频线路、雷达、摄像机、云台控制线路的检测,设备隐患排查、故障排除等; 前端设备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焊点的检测、视频、音频头的更换; 摄像机的镜头清理、雷达、转台、机柜等设备除尘、防腐,UPS电源维修及更换,排除设备故障等; 前端配套基础防雷设施检测及养护、维修等; 前端供电设施的保养、维修等; 前端配套基础钢结构设施防腐处置。 (2) 传输、供电系统 维保范围内的监控站前后端自建光缆和供电线路、风光互补供电装置、稳压设备和无线传输设备的日常巡检、养护、故障排除与损毁应急抢修[不包括12级以上台风(含12级)自然灾害损毁修复费用]; 本项目报价含监控中心、监控站和监控前端分镜头所有设备的电费、光缆和供电线路的维修养护及故障抢修所必须的主材和辅助材料及人工费用、维修养护和故障抢修过程中的人员及材料运输费用; 因本项目建设基本位于偏远地区,需对线路旁的灌木及树枝进行清理; 每月定期巡检光缆传输线路、供电线路1次以上,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隐患; 具有应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大范围损毁应急抢修工作能力。 (3) 后端设备 后端设备信号线路、视频信号线路、音频线路、网络、摄像机云台控制线路的检测、维修,设备隐患排查、故障排除等。 后端设备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焊点的检测,视频、音频头以及UPS电源的检测与更换等。 后端设备检测、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病毒查杀、故障排除等; 后端供电设施的检测、维修等; 后端防雷设施检测并排除故障,保证系统各项技术指标经常处于正常状态。 (4) 监控中心 所有接口、线路插口、焊点的检测,视频、音频头的更换; 服务器设备、显控设备、网络设备、操控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检测、养护、故障维修,监控中心系统扩容、病毒查杀等; 清洁视频大屏、机柜、操控台外端灰尘,检测并维护UPS电源、更换故障电池系统等; 供电设施的检测、保养与维修等; 防雷设施的检测与养护、维修等。 2、 服务要求 (1)清理前后端监控设备表面浮尘,擦拭摄像机镜头,调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供电等设施。 (2)根据海防监控系统各部分设备的使用说明,每季度检测各项技术参数,处理故障隐患,协助省级海防管理监控中心设定下级中心、监控站的操控使用级别等各种数据,确保设备各项功能良好,运行正常。 (3)对容易老化的海防监控系统设备部件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迹象应及时更换、维修。 (4)对海防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5)根据用户提供的海防监控系统经常出现的故障情况或有可能出现故障的设备部位,及时组织经常性的检查及维护。 (6)每季度定期巡检、养护监控站前后端通信电路,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每季度定期巡检、测试监控站前后端防雷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8)每季度定期巡检监控站前端配套基础钢结构设施,发现锈蚀等故障隐患及时进行防腐处理、排除故障隐患。 (9)随机维修服务。接到用户单位的海防监控系统故障申报应随机响应并及时进行维修。 3、商务要求 (1)保障电话: 投标人要具备建立故障申报热线电话的能力,确保7*24小时受理用户单位的故障申报。 (2)电话咨询服务 对于监控系统用户单位经常出现的因操作使用不当等非故障原因引起的常见问题,投标人应提供热线电话咨询服务,以方便用户单位通过咨询解决问题。 (3)现场技术服务 1.监控站前、后端设备(如红外摄像机、CCT、云台、服务器、超近程一体化前端、防雷设施、配套基础设施等)和传输光缆电路、无线传输设备故障的排除、维修。 2.监控站前、后端设备的拆除、安装、更换。 3.监控中心设备故障的排除、维修等。 4.前端钢结构设施的防腐处理。 5.前端风光互补供电设施。 (4)服务响应时间 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内立即响应;维修人员到位时间:12小时。 故障排除后,现场维修工程师要针对故障现象和原因对用户单位操作使用人员进行讲解,并填写维修服务单给客户确认修理结果并签字确认,维修服务单第二联留给客户做维修凭证,以备查用。 四、费用结算、 (一)日常养护、巡检和监控系统一般常见性故障排除,防雷设施、钢结构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及维修,传输光缆电路断点连接、倒伏电线杠复位,供电线路测试、保养、维修,单件价值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监控设备零部件更换等科目的费用采用年总包的方式结算。按照国家财政部补助我省海防基础设施维护经费标准(附后),每年结算一次。 (二)单件价值超过5万元(不含5万元)的损毁零部件更换费用另计,单独结算。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3、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说明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招标文件之日起);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招标文件之日起);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本单位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7、因本项目技术具有特殊和不可替代性,标人须提供原项目集成商投(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国营五〇八厂,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中至少一家出具的维保、服务、技术支持授权承诺函(内容涉及提供人员培训、备品备件支持和技术支持等);8、拟派本项目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ITSS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提供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8-08-01 至 2018-08-08 , 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w.hainan.gov.cn/ggzy/)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供应商挑选方法 |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
抽取供应商数量 |
提交截止时间 | 2018-08-10 09:30 | ||
提交地点 | 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203室 |
资格预审日期 |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18-08-10 前(北京时间)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海南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98-65325791 |
采购人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9 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21B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3712 |
项目联系人 | 朱工 | 电话 | 0898-68503712 |
全省海防监控系统设备日常维修养护服务项目整体外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省海防监控系统设备日常维修养护服务项目整体外包工程(资格预审)(项目编号:HYZB-2018-059)已经由海南省财政厅批准实施,海南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为本项目招标人,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1 项目名称:全省海防监控系统设备日常维修养护服务项目整体外包工程(资格预审)
1.2 项目编号:HYZB-2018-059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项目备案部门:海南省财政厅
1.5项目实施机构:海南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
现有13个海防管理监控中心、85个海防视频监控站,以及后续计划建设的各级海防管理监控中心、视频监控站所有设施、设备和连接各监控站前后端的自建光缆、无线传输设备和供电设施。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3.3、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说明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招标文件之日起);
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招标文件之日起);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本单位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3.7、因本项目技术具有特殊和不可替代性,标人须提供原项目集成商投(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国营五〇八厂,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中至少一家出具的维保、服务、技术支持授权承诺函(内容涉及提供人员培训、备品备件支持和技术支持等);
3.8、拟派本项目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ITSS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提供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评审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采购活动。
5.1 网址:查看采购公告及下载采购文件。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hainan.gov.cn/ggzy/),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发售标书时间:2018年8 月1日08:30至2018年8 月8日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6.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2018年8月 10 日09:30 。
6.3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 203 室,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
6.4 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告知所有申请人。
8.2 采购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未收到投标邀请函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8.3 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方式及地点另行通知。
9.1 采 购 人:海南省海防与口岸办公室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
联 系 人:陈处长
电 话:0898-65325791
9.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21B
联 系 人: 朱工
电 话:0898-6850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