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亚市西水中调工程(一期)PPP项目 | 项目编号 | SZWD2017-SY002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287462.62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项目内容: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主体共同出资组建(其中社会资本方出资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共同出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采取“PPP+EPC+全程监管”模式实施三亚市西水中调工程(一期)PPP项目。建设内容分为原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含配水干管工程)。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模40万m³/d。原水工程按40万m³/d一次性建成。净水厂工程(含配水干管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20万m³/d。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为287462.62万元。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4年(原水工程建设期为4年,净水厂工程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均为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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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以下条件: a)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b) 市政工程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c)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 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引调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 财务要求 3.2.1 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或经审计的公司2016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 3.2.2 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经审计的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3 业绩要求 3.3.1 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近5年(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实际运营至少一项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或引水输水规模不低于20万吨/日的引调水工程、原水及输水工程;或近五年(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至少拥有运营一个规模10万吨/日以上自来水厂的项目经验。 3.3.2 上述业绩包括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绝对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超过50%)的业绩。但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得合并计算。相关业绩是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还需提供企业工商注册信息表以证明申请人与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关系。 3.3.3 上述业绩包括投资运营项目业绩或委托运营项目业绩。 3.4 合规及信用要求 3.4.1 单一申请人或以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如为境外企业的,最终的实际控制人须为境内企业。 3.4.2 单一申请人或以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4.3 单一申请人或以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3.4.4 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国有或商业银行(分行以上)出具的AA级或以上资信评估证明书。或商业银行(分行以上)、国家政策性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证明。 3.5 其他要求 3.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5.2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亦不得另行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3.5.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5.4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 (2) 社会资本在资格预审合格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 联合体牵头方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30%; (4) 联合体相关资质应符合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资质要求; (5) 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明确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分工向项目采购人承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联合体各方向项目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时间 | 2017-07-12 至 2017-07-20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http://ztb.sanya.gov.cn/sanyaztb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合格制 |
供应商挑选方法 | |||
抽取供应商数量 |
提交截止时间 | 2017-08-02 15:30 | ||
提交地点 |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号开标室 |
资格预审日期 |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17-08-02 前(北京时间)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三亚市水务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98-88678517 |
采购人地址 | 三亚市新风街42号水利大厦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香梅路1016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21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5-33067606 |
项目联系人 | 黎经范 | 电话 | 0898-88678517 |
三亚市西水中调工程(一期)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三亚市西水中调工程(一期)PPP项目(项目编号:SZWD2017-SY002)已经由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授权三亚市水务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sanya.gov.cn)媒体上发布。
地 址: 三亚市新风街42号水利大厦
联 系 人: 黎经范
电 话:0898-88678517;13136040317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21楼
电子信箱:ljp@wandezixun.cn
联 系 人:李锦鹏
电 话:13876019268
三亚市水务局
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 7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