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陵水县中心农贸市场四楼海鲜广场工程导示标识牌项目 | 项目编号 | FZJTHN-CG-2017056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31.61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1、项目名称:陵水县中心农贸市场四楼海鲜广场工程导示标识牌项目 2、项目编号:FZJTHN-CG-2017056 3、采购内容和要求: (1)列入本次报价范围:含运输,搬运,安装,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能包换及各种税费在内。 (2)设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的有关准备工作,现场勘查,编制和递交文件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设备供应商自行负责; (3)本次采购的控制价:31.61万元。 (4)工期: 10日历天。 (5)技术规范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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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节能清单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2%);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环保清单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1%);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情况: 3.1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缴费凭证复印件、需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声明) 5、在本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7-12-06 至 2017-12-08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300.0 |
截止时间 | 2017-12-11 10:3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
开启时间 | 2017-12-11 10:30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丽景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3316398 |
采购单位地址 | 陵水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20893333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 ||
项目联系人 | 唐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724708 |
谈判邀请函
受海南丽景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将对陵水县中心农贸市场四楼海鲜广场工程导示标识牌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陵水县中心农贸市场四楼海鲜广场工程导示标识牌项目
2、项目编号:FZJTHN-CG-2017056
3、采购内容和要求:
(1)列入本次报价范围:含运输,搬运,安装,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能包换及各种税费在内。
(2)设备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的有关准备工作,现场勘查,编制和递交文件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设备供应商自行负责;
(3)本次采购的控制价:31.61万元。
(4)工期: 10日历天。
(5)技术规范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缴费凭证复印件、需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声明)
5、在本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 时间: 2017年12月06日至2017年12月08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30)。
2、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3、 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提供的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均现场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4、 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10:30时
2、谈判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3、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1日10:30时
4、公告媒体: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南丽景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陵水县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3617520945
2.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点: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4楼3A3室
电 话:0898-66724708 传真:0898-66724708
联系人:唐工 电子邮箱:19045849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