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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定安县定城镇潭榄洋排沟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04 09:42
项目概况
定安县定城镇潭榄洋排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24号海涯国际大厦第11层11H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7-12-0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定安县定城镇潭榄洋排沟工程 项目编号 JKZB-HN-163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71.5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整治潭榄洋4条排沟,对主排沟桩号0+000至桩号0+343段两侧新建C20砼挡墙及底板,总长343米;对排沟1拆除原U80槽后两侧新建C20砼挡墙及底板,总长103米;对排沟2进行清淤疏通及清除杂草灌木,总长228米;对排沟3进行清淤疏通及清除杂草灌木,总长324米等。

2.2、工程建设地点:定安县定城镇。

2.3、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排沟工程(具体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提供2017年任意月份社保和税收证明; (8)、投标单位须提供由当地检察院(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出具的关于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9)、列入我省水务建设市场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7-12-04 至 2017-12-06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24号海涯国际大厦第11层11H房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1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7-12-0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5号锦鸿温泉花园酒店贵宾楼V1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7-12-08 09:00 开启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5号锦鸿温泉花园酒店贵宾楼V1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定安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3822170
采购单位地址 定安县塔岭新区岳崧路第二行政办公区六楼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31-82799369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镇三一路89号
项目联系人 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3822170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定安县定城镇潭榄洋排沟工程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定安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就定安县定城镇潭榄洋排沟工程所需的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JKZB-HN-163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项目概况:整治潭榄洋4条排沟,对主排沟桩号0+000至桩号0+343段两侧新建C20砼挡墙及底板,总长343米;对排沟1拆除原U80槽后两侧新建C20砼挡墙及底板,总长103米;对排沟2进行清淤疏通及清除杂草灌木,总长228米;对排沟3进行清淤疏通及清除杂草灌木,总长324米等。

2.2、工程建设地点:定安县定城镇。

2.3、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排沟工程(具体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提供2017年任意月份社保和税收证明;

(8)、投标单位须提供由当地检察院(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出具的关于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9)、列入我省水务建设市场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盖章复印件。于 2017 年 12 月 04 日至 2017 年 12月 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24号海涯国际大厦第11层11H房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以上资料须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2、标书售价

         项目本身: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4.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锦鸿温泉花园酒店贵宾楼V1二楼会议室。

5.3、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5.4、开标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锦鸿温泉花园酒店贵宾楼V1二楼会议室。

5.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 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代理人帐户,一般账户转账无效

5.6、公告发布媒介: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财政厅网。

6. 其他

1.招标人名称:定安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机构所在地点:定安县塔岭新区岳崧路第二行政办公区六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898-63822170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24号海涯国际大厦第11层11H房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98-68572646


附件:
定安县定城镇潭榄洋排沟工程谈判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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