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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HNZK2016-8-1)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15 09:00
项目概况
环卫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6-08-1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环卫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 HNZK2016-8-1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148.7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环卫设备购置

2.2用途:环卫保洁

2.3包号:一批不分包

2.4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最近3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不是制造厂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5压缩车型必须是在工信部产品公告或公示目录里,且具备3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海南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7须提供本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 8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6-08-15 至 2016-08-17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1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6-08-1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6-08-19 09:00 开启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26712800
采购单位地址 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24984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24984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受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环卫设备购置(项目编号:HNZK2016-8-1)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编号:HNZK2016-8-1

2.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2.1项目名称:环卫设备购置

2.2用途:环卫保洁

2.3包号:一批不分包

2.4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供应商准入资格: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最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最近3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不是制造厂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5压缩车型必须是在工信部产品公告或公示目录里,且具备3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6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海南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3.7须提供本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

3.8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获取:

4.1发售文件时间: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7日09:00-11:30,14:30-17:00;

4.2发售文件地点: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4.3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4.4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三证副本、法人身份证以及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

(2)以上材料验原件收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5.响应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8:30-9:00,逾期不再接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5.3谈判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5.4谈判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5.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及支付地址:详见《供应商须知》。

6.其他

6.1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6.2联系人:刘女士

6.3电话及传真:0898-66724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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