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村港黎安港两个泻湖及周边地带航空高清摄像测量项目 | 项目编号 | HNJC[2017]1001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71.1776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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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时间 | 2017-11-06 至 2017-11-08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美苑路春江一号B座18楼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100.0 |
截止时间 | 2017-11-10 15:3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美苑路春江一号B座18楼 |
开启时间 | 2017-11-10 15:30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苑路春江一号B座18楼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607635512 |
采购单位地址 |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07560617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南沙路1号广昌花园2栋405房 | ||
项目联系人 | 林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37515710 |
受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新村港黎安港两个泻湖及周边地带航空高清摄像测量项目(项目编号:HNJC[2017]1001)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包号、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新村港黎安港两个泻湖及周边地带航空高清摄像测量项目
2、包号:不分包
3、用途:采购服务
4、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月起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纳税缴纳记录复印件);
4、投标单位需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量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复印件,业务范围需含有测绘与地理信息系统两大模块,外省测绘公司需在海南省测绘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备案;
6、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按时递交谈判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1、时间:2017年11月06日至2017年11月0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美苑路春江一号A座1201
3、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
(1)报名单位授权人须是本单位员工;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4) 投标单位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的证明材料;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月起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纳税缴纳记录复印件);
(6)投标人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量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及测绘资质备案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0日下午15 :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文件拒不接收。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海口市美苑路春江一号B座18楼
六、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地 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
联 系 人:陈哲杨
电话:15607635512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兴丹路13号德盛华庭 L3 栋北楼 601 室
联 系 人:林工
电话:13637515710
传 真:0898-6675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