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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教育局-定安县定城镇潭黎小学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诚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10 08:30
项目概况
定安县定城镇潭黎小学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昆南路宜家广场首座706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7-08-1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定安县定城镇潭黎小学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 HNCJ-2017106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56.740885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排水工程等。其中:改造围墙总长445.00m;新增水泥硬化678.00㎡;新增路面铺装785.00㎡;新建一座木亭子25.00㎡。新增雨水管421.33m,雨水检查井15座,雨水进水井13座。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 ②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基本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不提供));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谈判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谈判项目的谈判文件。 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交保证金; 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一)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查询以本项目的谈判时间为截止时间。 (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三)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7-08-10 至 2017-08-14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龙昆南路宜家广场首座706房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7-08-1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7-08-15 09:00 开启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评标室5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定安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3831599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诚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53982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金贸东路玉沙广场4楼1501房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3982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南诚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定安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其定安县定城镇潭黎小学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欢迎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1. 招标编号:HNCJ-2017106

2. 工    期: 90日历天。

      交货地点:定安县

   3.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排水工程等。其中:改造围墙总长445.00m;新增水泥硬化678.00㎡;新增路面铺装785.00㎡;新建一座木亭子25.00㎡。新增雨水管421.33m,雨水检查井15座,雨水进水井13座。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基本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不提供));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谈判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谈判项目的谈判文件。

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交保证金;

4.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一)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查询以本项目的谈判时间为截止时间。

(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三)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标书时间:2017-8-10-  08:30:00 — 2017-8-14- 17:30:00。

5.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宜家广场首座706持单位介绍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3、标书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5.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8-14-17:30:00(北京时间)。

6.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8-15-  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

6.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8-14    17:30:00     (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人账户,一般账户转账无效,支付地址为:详见投标人须知

6.6、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7. 其他

1)招标人名称:定安县教育局

招标人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

联系人:王德灼

电  话:0898-6383159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诚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宜家广场首座706房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539829

 

 

                                     海南诚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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