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文昌市潭牛镇大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GXTC-CZ-188500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万元) | 83.660682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文昌市潭牛镇大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管道工程、土建工程、道路工程、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谈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
时间 | 2018-11-28 至 2018-12-03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鑫福大厦802室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300.0 |
截止时间 | 2018-12-04 09: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鑫福大厦802室 |
开启时间 | 2018-12-04 09:00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鑫福大厦802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文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3330081 |
采购单位地址 | 文昌市文清大道与清澜路交叉口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79547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花园A座5层AB室 | ||
项目联系人 | 颜女士、梁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79547 |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受 文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文昌市潭牛镇大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施工(项目编号:GXTC-CZ-1885004)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文昌市潭牛镇大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预算编号:Z210218001136;
预算金额:836606.82元;
最高限价:836606.82元。
三、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潭牛镇大庙村;
采购范围:文昌市潭牛镇大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管道工程、土建工程、道路工程、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2月9日;
质量要求:合格。
四、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谈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3日(每日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鑫福大厦802室办理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图纸押金 0 元,售后不退。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9 时00分;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4日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谈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鑫福大厦802室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文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地 址:文昌市文清大道与清澜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徐主任
电 话:0898-63330081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美祥路8号鑫福大厦8楼802
联 系 人:颜女士、梁先生
电 话:0898-65379547
邮 编:570100
传 真:0898-65379547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4616 0010 0018 0102 7719 2 (此账户为标书款账户)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谈判项目的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谈判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