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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永发镇人民政府-澄迈县永发镇部分路段垃圾清运及清扫保洁服务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13 10:05
项目概况
澄迈县永发镇部分路段垃圾清运及清扫保洁服务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4号海口供电局A栋1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8-08-2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澄迈县永发镇部分路段垃圾清运及清扫保洁服务工作 项目编号 GDHDZF-2018-001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175.1664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澄迈县永发镇部分路段垃圾清运及清扫保洁服务工作

  2. 招标编号:GDHDZF-2018-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含有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等相关内容【若营业执照没有载明营业范围的,需提供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打印件、“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或供应商在近三年具有类似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清运的作业经验(提供业绩合同);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根据单位的性质提供本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收入表、支出表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投标; 5、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8-08-13 至 2018-08-15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4号海口供电局A栋1703室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8-08-2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号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8-08-21 09:00 开启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号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澄迈县永发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76935533
采购单位地址 澄迈县永发镇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500842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4号A栋1703房
项目联系人 邱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514320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澄迈县永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澄迈县永发镇部分路段垃圾清运及清扫保洁服务工作组织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来参加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澄迈县永发镇部分路段垃圾清运及清扫保洁服务工作

 2. 招标编号:GDHDZF-2018-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第三章”

预算金额:人民币  1751664.00 , 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等于或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含有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等相关内容【若营业执照没有载明营业范围的,需提供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打印件、“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页并加盖公章】或供应商在近三年具有类似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清运的作业经验(提供业绩合同);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根据单位的性质提供本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收入表、支出表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投标;

5、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发售标书时间:2018-8-13  10:30  —  2018-8-15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发售标书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南街3号供电局宿舍A栋1703房。

7.3、标书售价

项目本身: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标书费用缴纳方式:请于开标现场缴纳)

报名时请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

7.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8-15   17:30:00(北京时间)。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8-21    09:00:00(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号。

8.3、开标时间:2018-8-21   09:00:00(北京时间)。

8.4、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1号。

8.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8.6.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澄迈县永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澄迈县永发镇

 联系人:洪祊新     

 联系方式:18976935533

 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南街3号供电局宿舍A栋1703房

 联系人:邱工

 联系方式:0898-665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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