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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初级中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初级中学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金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15 16:25
项目概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初级中学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二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9-03-28 14:4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初级中学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HNJYG20190104-CC4-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112.32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HNJYG20190104-CC4-2

2、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初级中学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二次招标)

3、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内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初级中学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二次招标),详见《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112.3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期限: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至2021年秋季学期结束,共三年(含一年试经营期)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财务章) 2.3、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6、供应商应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开始时间至开标截止时间止,网页截图必须显示截图时间)。“信用中国”未收录政府事业单位信息,政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9-03-18 至 2019-03-22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9-03-28 14:4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9-03-28 14:4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初级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37581581
采购单位地址 保亭县新政大道新政加油站斜对面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金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25253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3812室
项目联系人 蔡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25253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磋商公告

 

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初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金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初级中学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NJYG20190104-CC4-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往参加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NJYG20190104-CC4-2

2、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初级中学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二次招标)

3、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内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初级中学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二次招标),详见《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112.3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期限: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至2021年秋季学期结束,共三年(含一年试经营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财务章)

2.3、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6、供应商应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开始时间至开标截止时间止,网页截图必须显示截图时间)。“信用中国”未收录政府事业单位信息,政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19年3月18日- 2019年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

3.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3.4、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鲜章。

4.4、磋商保证金:2000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年3月28日14:40(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

户  名:海南金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267510046144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口玉沙支行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8日14:40(北京时间),逾期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9年3月28日14:4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

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五、采购人、代理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初级中学

地 址:保亭县新政大道新政加油站斜对面

联系人:蔡工/13637581581

代理机构:海南金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

联系人:蔡工/0898-66725253 /66723305             

邮箱:hnjyg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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