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购买项目 | 项目编号 | HNZR18-041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42.126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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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2018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2018年任意3个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开标时间前7天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省外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且在海南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7、为确保对食堂管理的了解,须提供用户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 8、在本公司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交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 |
时间 | 2018-07-20 至 2018-07-26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705房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200.0 |
截止时间 | 2018-07-31 09:3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705房 |
开启时间 | 2018-07-31 09:3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705房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76816681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方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98273278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2303号房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76776555 |
受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东方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购买项目(项目编号:HNZR18-041)所需的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包号、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东方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购买项目;
2、包号:项目本身;
3、用途:工作需要;
4、数量:一批;
5、采购预算:42.1260万元。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2018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2018年任意3个的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开标时间前7天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省外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且在海南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7、为确保对食堂管理的了解,须提供用户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
8、在本公司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交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705房。
3、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 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公司提供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已实行“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到场购买(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底)。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文件概不接收。
2、磋商时间:2018年7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705房。
4、采购信息及结果请查询: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五、采购人及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东方市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17776816681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幢705房。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876776555
3、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海南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银都支行
账 号: 2201 0010 0920 0140 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