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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灵山中学-海口市灵山中学人造草足球场改造及看台及主席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27 13:42
项目概况
海口市灵山中学人造草足球场改造及看台及主席台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3-1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口市灵山中学人造草足球场改造及看台及主席台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HNDWZB2022020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229.439288
最高限价(万元) 229.439288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HNDWZB20220205

2.项目名称:海口市灵山中学人造草足球场改造及看台及主席台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94392.88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5.最高限价:2294392.88元

6. 采购需求:1、为了降低维修维护足球场的成本和保证学生足球队的正常训练;2、与学校的整体规划保持协调一致;3、延长看台和主席台的使用期。要求:达到国家建设装饰工程的质量标准,提供文明施工的服务,利用暑假期间施工,保证师生员工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也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2)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打印信息”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02-28 至 2022-03-04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室)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03-1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2-03-10 09: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灵山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727593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灵中路1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8066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17层1707房
项目联系人 钟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8066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WZB20220205

2.项目名称:海口市灵山中学人造草足球场改造及看台及主席台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94392.88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5.最高限价:2294392.88元

6. 采购需求:1、为了降低维修维护足球场的成本和保证学生足球队的正常训练;2、与学校的整体规划保持协调一致;3、延长看台和主席台的使用期。要求:达到国家建设装饰工程的质量标准,提供文明施工的服务,利用暑假期间施工,保证师生员工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也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2)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打印信息”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2月28日至2022年03月0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2.地点: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室)。

3.方式: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携带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以上资料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响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4.售价:人民币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3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灵山中学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灵中路1号

项目联系人:林向华

联 系方 式:0898-6572759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室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话:0898-6678066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   话:0898-6678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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