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补助)—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中盐大厦25A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补助)—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紫藤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五指山分局 委托,对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补助)—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补助)—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2、项目登记号: HNGP-FJC-2021-5965
3、项目编号: HNZT21-030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 2788000.00元
6、采购需求: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补助)—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7、项目实施地点: 海南省五指山市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个月,即2021年11月-2022年12月
9、付款方式: 双方签字合同生效,乙方(成交人)进场,甲方支付合同额的85%款项给乙方;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由甲方支付剩余合同额的15%款项给乙方。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否
10、是否进口产品: 否
11、是否备案: 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需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3、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补助)—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否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1年11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至 2021年11月24日17时00分 ,从 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中盐大厦25楼A3房 获取采购文件。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补助)—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时3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中盐大厦25楼A3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 场递交)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1年11月18日08时30分 至 2021年11月24日17时0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1年11月29日09时3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五指山分局 |
代理机构: |
海南紫藤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河南一横路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中盐大厦25A3房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何工 |
电话: |
0898 86626320 |
电话: |
0898-68567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