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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和平镇2021年购买垃圾收清运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信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7 15:00
一、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HNXK2021-040
二、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 中平镇2021年购买垃圾清运及保洁的服务项目协议
三、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HNXK2021-040
四、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和平镇2021年购买垃圾收清运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 0898-86350247
供应商(乙方) 浙江兆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临山镇后涨路91号
联系方式 15960598412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和平镇2021年购买垃圾收清运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目标 (1)道路清扫保洁实现标准化、常态化管理,质量标准不低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对乡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要求; (2)优化升级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机制,实现垃圾密闭化作业,保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建立健全环卫应急保障机制,将重要节假日和省、县、镇重大活动环卫保障等纳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环境卫生工作范围,提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环卫应急保障水平和环卫品质形象。 2. 和平镇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需求方案 2.1.1作业模式 清扫保洁频次 城市因其管理要求、空间制约等客观因素,要求对所有区域进行保洁,有的区域要求 24 小时保洁,保洁率达到 100%;参考《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对城市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条件的描述,规划将和平镇的道路等级划分为 3 级,公共区域等级划分为 4 级。规划实现每日清扫保洁一次,每日 6:00-9:00 为清扫时间段,9:00-18:00 为道路保洁时间段。 2.1.2垃圾收运方式 根据和平镇各垃圾收集与垃圾转运站的距离,以及人口密集度的差异性,结合实际可操作性以及合理统筹布局的原则,规划将和平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采取方式。 居民将生活垃圾自行倾倒于户用垃圾桶中,保洁员每天挨家挨户将户用垃圾桶中的垃圾收集至电动三轮车中,再转运至垃圾桶中,垃圾桶上应有明显区分放置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标识。保洁员同时需要清扫公共区域(村文化室等)的垃圾,用电动三轮车运至垃圾桶。垃圾桶中的垃圾,由收运车运至镇垃圾转运站,经压缩集装后统一运输至县垃圾处理场。 2.1.3 垃圾收运频次 规划和平镇所有区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1.4 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收运处理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由政府购买适当数量的垃圾桶放置于农田交界处或其他超过保洁员清扫保洁范围的区域,并定期组织收运垃圾桶,工作中的设备设施购置。 2.2 人员及设备设施配置 2.2.1 人员配置标准 保洁员:三级道路保洁员配置标准为每人每班次清扫 5800m2,四级道路保洁员配置标准为每人每班次清扫6800m2。每人每班工作 8 小时,清扫 3 小时,保洁 5 小时,因现有三名保洁员由县政府发放工资,因为本次不考虑此三名保洁员费用。 跟车员:每辆 3 吨压缩车配备一名跟车员。 车辆驾驶员:每辆作业收运车配备一名驾驶员。 轮休人员:每名保洁员和驾驶员每月均休息 4 天,和平镇需要 2.2.2 设备设施配置标准 劳保及服装:保洁员、巡查员及驾驶员工作所需,每人每年 2套工作服、2 套工作鞋、2 套草帽、1 套雨衣、1 套雨鞋、4 副口罩、4 副手套、4 个香皂。 劳动工具:保洁员工作时的工具,每人每月 2 把大扫把、3 把小扫把,每人每年 6 个垃圾斗、2 个铁铲。 3 吨压缩收运车:用于收运垃圾至转运站,本需求方案不考虑车辆购置费用。 拖拉机:用于收运垃圾至转运站,本需求方案不考虑车辆购置费用。 2.2.3 人员及设备设施配置 (1)保洁员配置 根据和平镇道路面积,得出本需求方案需配置在岗保洁员 5 名,轮休人员 2 名,共需配置 7 名保洁员(2)跟车员 共配置 1 辆 3 吨压缩车,则需在岗跟车员 1 名,考虑 1名轮休人员,共需跟车员 2 人, (3)驾驶员 和平镇共配置 6 辆收运车,其中 1 辆 3 吨压缩车,5 辆拖拉机, 本需求方案以作业车辆进行配置驾驶员,在岗驾驶员 6 名,轮休人员 1名,共需配置 7 名驾驶5. 3.项目管理标准和要求 由企业建立和平镇环境卫生作业的绩效考评细则,定期、不定期地对和平镇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把检查考评结果作为企业运行费用发放的重要依据。 1、按照要求配备相应服务人员与设备。 2、需在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完善的管理机构。 3、投入清扫保洁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必须是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环卫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同时必须要满足正常作业需要。 4、编制《保洁服务管理方法》,列明保证质量、安全、文明作业的措施;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实施需求方案编制环卫清扫保洁计划,并按此计划要求按时保质完成。 5、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社会养老、工伤、医疗、失业、计划生育、人身意外等相关社会保险。 6、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和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且穿着统一标识的工作服, 作业车辆要求统一标识。 7、承包方式 采取全包干的方式,即环卫任务包干、经费包干、人员设备包干、作业安全包干的方式实行全承包。中标人按照采购人严格执行“五定二包”要求,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路段、定任务、定工具、包工作质量、包安全生产,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指导。 一、道路清扫保洁制度 1、道路等级划分 规划将和平镇道路均划分为 3 级道路和 4 级道路。 2、清扫保洁频次 和平镇每日清扫保洁 1 次。 3、清扫保洁时间 清扫保洁时间: 每天 6:00-9:00 为清扫时间,共 3 小时; 每天 9:00-18:00 为保洁时间,共 5 小时,在此时间段内合理分配工作。 4、清扫保洁成效 农户房前屋后区域由农户自行清扫保洁,村庄内及村庄连接线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则由企业负责。经过清扫保洁后的村庄内及村庄连接线的道路,其路面废弃物需达到下表所示的控制指标,具体要求包括: (1)路面、人行道、沙井口、绿化带、树穴等区域进行全面清扫保洁,做到“六无六净”(“六无”为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瓦沙石、无泼洒物、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六净”为人行道净、沟眼净、树穴净、落沙井净、花坛周围净、墙脚净),保洁率达 100%。 (2)道路两旁至墙边或滴水处内(含道路两旁两米内卫生范围)做到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物等,确保道路大环境整洁。 (3)及时清理、清扫路上出现的油污、渣土等污染物。 (4)定时清扫及收运居民产生的建筑垃圾。 二、和平镇生活垃圾收运制度 1、垃圾收运频次为日产日清。 2、垃圾产生路线 每辆收运车需采取就近原则服务相近的垃圾桶。 3、垃圾收运成效: (1)垃圾产生应符合作业要求,必须全部运往垃圾转运站; (2)垃圾桶周围整洁,无垃圾满溢落地现象,确保垃圾及时得到清理; (3)车容保持整洁,密闭化运输,不沿路撒漏飞扬,车体外部无污物、 污垢,标志清晰; (4)车辆使用后无乱停放现象,驾驶员需按规定着装; (5)垃圾装运量应与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 附件1 对企业的监督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平镇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 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升生活环境质量,根据《海南省 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结合和平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在镇政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办公室。检查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制定统一的检查办法,负责对和平镇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通报检查结果,负责督办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明显问题进行整改。 二、检查范围 企业负责和平镇的环境卫生。 三、检查内容 1、环境卫生工作。(主要检查服务范围内环境卫生、清扫人员上岗、长效机制建立、垃圾处理等)。 2、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主要检查镇政府内及周边卫生、环卫设施配置等)。 四、检查方法 检查办采取每月检查、年终总结的方法进行考评。 1、检查办每月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 2 次检查,检查人员按附表 2和附表 3所示标准进行打分,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管理工作分别占总分数的 70%和 30%。按所得分数对和平镇当月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给予评价:90 分以上为优秀,60 分—89 分为良好,60 分以下为不达标。 2、镇政府年中组织对企业进行总结,汇总企业每月得分,计算出月平均得分。 五、监督管理 1、中标企业在每年年初必须向相应的招标政府上缴合同额的 10%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 2、企业负责和平镇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工资的发放,并协助相关的考评工作。 3、聘请企业服务区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同时发动群众对工作效果不佳的企业进行举报、投诉。如经核实后确认无误,由属地政府给予社会监督员或举报、投诉群众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对企业进行书面警告。 4、如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或大型活动,企业必须服从政府统一调度,所增加的各项费用由属地政府全部承担。 六、检查结果运用 1、若月平均得分高于 90 分,招标政府年底则将服务质量保证金退还;若低于 90 分,则每低一分,扣除服务保证金的 5%,直至扣完服务质量保证金为止。 2、每月根据附表2和附表3所示的环境卫生考核表显示结果,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管理工作分别占总分数的 70%和 30%,按所得分数对和平镇当月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给予评价:90 分以上为优秀,60分—89 分为良好,60 分以下为不达标。若考评得分为 60 分以下,则对企业进行书面警告。 3、凡企业受到一次书面警告,则扣除服务质量保证金的 5%。 4、若企业累积受到三次书面警告,则一次性扣完服务质量保证金,同 时勒令企业退出本需求方案。 5、对于年终考评优异的企业,在后续的环卫发包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元) 995320.00
合同金额(万元) 99.53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镇区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2021-10-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合同公告日期 2021-10-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附件:
服务项目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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