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中国共产党琼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地址 |
海南省琼海市加积镇兴海北路1号 |
联系方式 |
海南省琼海市加积镇兴海北路1号 |
供应商(乙方) |
海南优之杰商贸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63号 |
联系方式 |
13707529941 |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
办案用车采购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对所售商品实行“三包”政策。(1)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2)退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换两次仍不正常可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3)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2、所投车辆随车的一切设备和所投的其他装备如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均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每件产品必须提供至少一份纸质中文使用说明书和电子文档说明书。
3、所投车辆的厂家车身指导价不得低于18万元/辆。
4、三电提供8年或15万公里的保修;除三电外,整车终身免费保修。
5、提供5次免费保养(5年或10万公里)。
6、终身免费全国道路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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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数量 |
1 |
主要标的单价(元) |
540000.000000 |
合同金额(万元) |
51.84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交付使用。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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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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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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