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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水务局-海口市丁村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公告

信息来源: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1 14:39
一、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SCSXDHN(2019)0039
二、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 海口市丁村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协议
三、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SCSXDHN(2019)0039
四、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海口市丁村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海口市水务局 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行政中心第二办公区17号南楼2楼
联系方式 0898-68724683
供应商(乙方) 信开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贵州筑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60号院2号楼、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23号
联系方式 010-56862600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海口市丁村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中标标的名称:污水处理费 2、单价:(1)年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4.53元/吨(其中工程建设投资部分的分项单价为2.36元/吨,污水处理运营部分的分项单价为 2.17元/吨)。(2)年污水处理服务费超额单价1.17元/吨。 3、服务要求: 1)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2016〕49号),建筑安装工程费需要下浮6%。最终项目投资以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基准下浮。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概算批复金额为35511.33万元,其中工程费30756.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28.70万元,预备费1664.7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1.55万元。因此,PPP项目总投资为33665.95万元。 (2)项目建设投资由政府方直投资金和通过PPP模式引入的建设资金组成。其中:政府方直投资金为7347.63万元,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注入项目公司。通过PPP模式引入的建设资金为26318.32万元。 (3)合作期内,项目经营收入为26318.32万元。项目经营性收入与政府直投资金覆盖项目的静态建设投资。 合作年限:本项目合作期暂定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28 年。 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运作。具体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合作模式。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1)项目资本金及到位时间: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以及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考虑现行市场融资情况,本项目暂定项目资本金为项目建设投资的20%,即6733.19万元。项目公司股东以自有资金按时足额缴纳资本金,项目资本金在项目公司成立一年内到位40%,剩余项目资本金到位时间应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6733.19万元,按照公司章程约定逐步到位。 (3)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本项目暂定海口市水务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1346.64万元,持股比例为20%;社会资本方以现金方式出资5386.55万元,持股比例为80%,海口市水务集团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红。 (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项目资本金必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不得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项目资本金不得挪作他用或抽逃。 投资人在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相关规定,双方共同在项目所在地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
主要标的数量 详见附件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元) 355113300.000000
合同金额(万元) 35511.33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2019-12-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合同公告日期 2019-12-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附件:
PPP项目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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