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 |
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涉案财务管理中心-合同 |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地址 |
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7楼 |
联系方式 |
0898-68925332 |
供应商(乙方) |
海南峰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海秀中路52-6号昌海商务大厦9层C号房 |
联系方式 |
15289898268 |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符合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主要标的数量 |
1 |
主要标的单价(元) |
3594697.11 |
合同金额(万元) |
359.469711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1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
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 41 号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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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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