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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试点路段设计及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01 1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EITCL-HI-CZ-ZFCG-201642
原公告项目名称 海口市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试点路段设计及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6-07-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厂房投入。企业厂房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得6分,5000平方米以上得3分,3000平方米以上得1分.(须提供现使用厂房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为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待查,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如不是导向标识牌生产厂家需提供投标人和导向标识牌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者合作合同,可认同为投标人厂房投入能力。) 设备投入:投标人应具有金属数控激光切割机、UV打印机、液压折弯机、激光雕刻机、大型剪板机等标识标牌加工设备,设备齐全得8分、基本齐全得5分、部分设备得3分。(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如不是导向标识牌生产厂家需提供投标人和导向标识牌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者合作合同,可认同为投标人设备投入能力。)
更正日期 2016-07-0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8723653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长滨东二街7号16幢
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016295555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京航大厦5楼588室
项目联系人 朱工 电话 0898-6896152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关于海口市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试点路段设计及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更正如下:

海口市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试点路段设计及施工项目(招标编号:CEITCL-HI-CZ-ZFCG-201642)的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分表作如下补充更正,本补遗函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与招标文件(下简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函为准。

 

  • 将文件第23页商务技术评分表中技术部分中第二项内容:

 

 

2

导向标识牌生产计划及硬件投入方案

 

15分

生产计划周密、可行,生产流程科学、规范,并有相应的质量保障体系。

优得1分;良得0.5分;中、差不得分。

厂房投入。企业厂房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得6分,5000平方米以上得3分,3000平方米以上得1分.(须提供现使用厂房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为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待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设备投入:投标人应具有金属数控激光切割机、UV打印机、液压折弯机、激光雕刻机、大型剪板机等标识标牌加工设备,设备齐全得8分、基本齐全得5分、部分设备得3分。(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

”变更为

 

 

 

 

 

 

2

导向标识牌生产计划及硬件投入方案

 

15分

生产计划周密、可行,生产流程科学、规范,并有相应的质量保障体系。

优得1分;良得0.5分;中、差不得分。

厂房投入。企业厂房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得6分,5000平方米以上得3分,3000平方米以上得1分.(须提供现使用厂房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为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待查,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如不是导向标识牌生产厂家需提供投标人和导向标识牌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者合作合同,可认同为投标人厂房投入能力。)

设备投入:投标人应具有金属数控激光切割机、UV打印机、液压折弯机、激光雕刻机、大型剪板机等标识标牌加工设备,设备齐全得8分、基本齐全得5分、部分设备得3分。(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如不是导向标识牌生产厂家需提供投标人和导向标识牌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者合作合同,可认同为投标人设备投入能力。)

以上为本项目补充更正内容,其他未提及的部分,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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