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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级警卫目标“智慧磐石”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03 17: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ZZB-19H143
原公告项目名称 省级警卫目标“智慧磐石”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19-12-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详见标讯正文
更正日期 2020-01-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230226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116533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横路9-1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 董先生 电话 0898-65230226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省级警卫目标“智慧磐石”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变更

各投标人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招标的省级警卫目标“智慧磐石”项目已于2019年12月16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6日,开标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现应采购人要求,对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变更内容附后)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对应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重新下载的文件内容为准。

同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0年1月19日09时30分;

地址变更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会议室。

特此说明!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招标公告变更内容

原内容:

1.7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建设周期6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且通过初验。

变更为:

1.7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且通过初验。

原内容:

1.8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变更内容:

1.8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原内容:

交付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建设周期 6 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且通过初验。

变更内容:

第8条:交付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且通过初验。

 

  • 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变更内容

  原文件内容:

2、交货及安装调试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且通过初验。中标供应商不得延误合同签订、仪器设备交付时间。

7、质量保质期

7.1产品设备质量的质保期为3年,免费上门服务。

  8.2在保质期以内,投标人在接到业主的维修通知对故障能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出有能力的维修人员赶到业主现场进行维修处理。

现变更为:

  2、交货及安装调试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且通过初验。中标供应商不得延误合同签订、仪器设备交付时间。

7、质量保质期

7.1产品设备质量的质保期为3年,免费上门服务。

7.2工程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 年。

8.2在保质期以内,投标人在接到业主的维修通知对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派出有能力的维修人员赶到业主现场进行维修处理。

  • 第四章合同协议书的变更内容

  (一)补充内容:

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省级警卫目标“智慧磐石”项目(项目编号:SZZB-19H143 )公开招标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 项目名称:海南省级警卫目标“智慧磐石”项目
  • 项目来源:财政资金。
  • 项目内容:依托于各级指挥机构在武警部队机关、总队、支队部署基于影像地图指挥信息系统和执勤信息系统,在中队部署执勤信息系统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 项目完成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且通过初验,质保期三年。

五、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六、合同价款

本项目合同预算总价为:8982745.20元,实际合同价        【以中标价格确定】。

七、付款方式:

详见专用条款。

八、本合同组成文件及适用解释顺序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评标时的澄清函(如有);

7.有关产品设备及安装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内容不一致的,按解释顺序适用,不明确的,由甲方负责解释。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  份,招标代理人执  

份,另外份由招标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

甲方: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    地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合同专用条款变更内容:

二、交货期限和交货地点:

  原内容:

  1. 交货期限:建设周期6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且通过初验。     
  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变更内容:

  1、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且通过初验,质保期三年。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三、质保期:

原内容:

产品设备质量的质保期为3年,免费上门服务。

工程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 年。

  变更内容:

  产品设备质量的质保期为3年,免费上门服务。

工程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 年。

  • 付款方式

原内容:

1、签订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40%的合同款;

3、主要产品设备到货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40%的进度款。

4、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初验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15%的安装款。

5、终验结束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5%的尾款

变更内容:

1、预付款: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的项目预付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进度款:全部产品设备到货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的进度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

3、验收款: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的验收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

4、结算款:项目完成后,双方进行最终结算,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至结算总价的[95]%,计人民币(大写)         (¥     元)。

5、质保金:在项目财务决算后,由乙方提供结算价5%的银行保函,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注:因政府财政会计支付审核致使延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六、售后服务

原内容:

乙方在本项目建成并通过           终验后,需针对本项目提供  2年运行免费维护保障服务。设备按原厂商标准提供维护。

1.两年 7×24 热线电话支持服务

提供不限时间、不限数量的售后电话支持,在得到请求响应 1 小时内,通过电话给出解决方案,以帮助用户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2.两年软件、硬件免费保修服务

所有软件、硬件系统提供两年的免费升级服务,两年之后对软件升级给予价格优惠。

所有硬件产品均提供两年免费原厂质保,两年内提供免费的配件和备件。对于出现紧急故障情况,应承诺 1 小时内响应,如驻场技术人员无法解决,总公司需在 24 个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如不能修复的,48 小时内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

变更内容:

乙方在本项目建成并通过           终验后,需针对本项目提供 年运行免费维护保障服务。设备按原厂商标准提供维护。

  1. 三年每天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 。
  2. 提供不限时间、不限数量的售后电话支持,在得到请求响应 1 小时内,通过电话给出解决方案,以帮助用户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2.三年软件、硬件免费保修服务

所有软件、硬件系统提供三年的免费升级服务,三年之后对软件升级给予价格优惠。

所有硬件产品均提供三年免费原厂质保,三年内提供免费的配件和备件。在保质期以内,投标人在接到业主的维修通知对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派出有能力的维修人员赶到业主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如驻场技术人员无法解决,总公司需在12 个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如不能修复的,24小时内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

八、违约赔偿

原内容:

1. 除下一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每延迟一个工作日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未提供服务或提供产品及服务不满足项目需求,按合同金额的 万分之一/天计扣违约赔偿费。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 10%。如果乙方延迟交货时间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变更内容:

  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每延迟一个工作日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未提供服务或提供产品及服务不满足项目需求,按合同金额的 万分之一/天计扣违约赔偿费。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 10%。如果乙方延迟交货时间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决定终止合同的,则乙方应承担如下责任:

十、合同纠纷处理

原内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变更内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原内容:

十三、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1.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评标时的澄清函(如有);

3.中标通知书;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变更内容:

十三、解释顺序

(1)合同协议书;(2)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4)招投标文件。

注:合同条款中空格处“以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以上为招标文件变更的所有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日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

联 系 人: 董先生

电 话: 0898-6523022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横路9-1号二楼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898-6622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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