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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林业事务中心-屯昌县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6 18: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NZJC2019-FW(HK)-091
原公告项目名称 屯昌县林业事务中心-屯昌县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11-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的更改(澄清、补遗)
更正日期 2019-12-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屯昌县林业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76306703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屯昌县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308981422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项目联系人 符工 电话 18308981422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关于屯昌县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NZJC2019-FW(HK)-091)的招标文件更正(澄清、补遗)公告

 

各投标人:

由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屯昌县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HNZJC2019-FW(HK)-091),于2019年11月25日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上发布招标公告。原定于2019年12月18日 14:40开标,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①原招标文件P20页“第三章采购需求” :

 “5、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变更为:

“5.根据《海南省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第九章“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本次资源调查质量检查体系中的市县级自查,由市县和调查单位共同组成检查组进行自查,抽调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至少2人),开展严格的调查质量管理工作。检查工作分调查工作组、分阶段进行,坚持“首件必检”原则,及时指导调查工作组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按月向省森林资源二调领导小组汇报质量进行情况。市县级自查的工作量不低于工作总量的5%(小班数、抽样样地数),覆盖全部调查工作组。被检查的小班总数中,有蓄积的乔木林小班应占小班检查数的70%以上。检检查不合格,应扩大检查数量,但检查的工作量不超过调查单位工作总量的10%。自查结束后,编写外业、内业质量检查报告,提交给省级质检组。根据以上市县级自查工作需要,屯昌县林业事务中心拟定委托第三方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代表市县方,会同调查单位共同组成检查组承担本次调查市县级自查工作。委托经费从本次调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73.7532万元)中列支,资金数量为中标总金额的5%-7%(具体数由业主单位与中标单位商定)。

6、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②原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14:40,现变更为2019年1225 14:40

③原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8日14:40,现变更为2019年122514:40

④原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现变更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1开标室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更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请各投标单位按照此改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采 购 人: 屯昌县林业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屯昌县                      地 址: 海口市紫荆路紫荆信息公寓B栋26楼

联 系 人: 张工                           联 系 人: 符工

电 话: 13976306703                       电 话: 18308981422

2019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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