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ZH-2019-287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琼海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暨妇女儿童医院新建项目(一期)电梯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11-19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详见标讯正文 | ||
更正日期 | 2019-11-28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琼海市妇幼保健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莫海梅 1397602239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路90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6557609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16-3号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电话 | 66557609 |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琼海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暨妇女儿童医院新建项目(一期)电梯”项目(编号:HNZH-2019-287)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于2019 年 11月19 日在琼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登记。(由于截止到报名时间,报名家数不足法定三家),现我单位申请做如下变更:
1、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08:30-17:30)现变更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03日(08:30-17:30)。
2、现场勘察时间由原来的2019年11月28日09:00变更为:2019年12月04日0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弟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由于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故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0日09 点30 分延期至 2019年 12月13日 10时30分,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0日 09点 30分延期至 2019年 12月13日10时30分,原开标室不变。
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招标人名称:琼海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人民路90号
联系人:莫海梅
联系(咨询)电话:1397602239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政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康业花园西湖苑G栋2A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咨询)电话:18789111491
2019 年11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