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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康安学校开班教学设施设备-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06 14:5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XY2019-150
原公告项目名称 康安学校开班教学设施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 2019-08-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A包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六份”。 变更为: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四份”。 B包原招标文件中: 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六份”; 2、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二、书法教室”缺少第13项和“六、录播教室(带观摩室)”缺少第29项。 变更为: 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四份”。 2、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二、书法教室”添加第13项“货物名称:书法教室装修及安装调试,参考规格及技术参数:含窗帘、吊顶、屋顶灯具、背景墙、作品展示墙、书画贴挂作品框、文具柜、清洗水槽以及安装调试费,数量:1,单位:项”和“六、录播教室(带观摩室)”添加第29项“采购货物名称:录播室、观摩室装修部分,参考规格及技术参数:教室面积136平米, 1、 顶面工程:吊顶基层结构采用轻钢龙骨搭架,优质环保600*600mm*12mm矿棉吸音板,
更正日期 2019-08-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293139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西路15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28224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
项目联系人 冯奕娇 电话 0898-65328224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各投标人:

康安学校开班教学设施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XY2019-150)招标项目于2019年8月2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需做调整,现做出如下变更:

A包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六份”。

变更为: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四份”。

B包原招标文件中:

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六份”;

2、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二、书法教室”缺少第13项和“六、录播教室(带观摩室)”缺少第29项。

变更为:

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四份”。

2、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二、书法教室”添加第13项“货物名称:书法教室装修及安装调试,参考规格及技术参数:含窗帘、吊顶、屋顶灯具、背景墙、作品展示墙、书画贴挂作品框、文具柜、清洗水槽以及安装调试费,数量:1,单位:项”和“六、录播教室(带观摩室)”添加第29项“采购货物名称:录播室、观摩室装修部分,参考规格及技术参数:教室面积136平米,

1、 顶面工程:吊顶基层结构采用轻钢龙骨搭架,优质环保600*600mm*12mm矿棉吸音板,吸音、静音、降噪。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标准中3.2.1所规定的顶面材料应为A级不然材料的规定。防潮性能:符合JC/T670-2005标准规定。无放射性,包含材料和人工。

2、墙面工程:(1)、四周1.2米以下使用环保吸音棉及环保、阻燃多孔结构的木质吸音板作为墙裙。要求具有吸音、静音、降噪、阻燃、隔热、保温等,材质富有弹性、韧性、耐磨、抗冲击、不易划破,其与空腔构成的薄板共振吸声体具有宽频带的高效吸声功能,噪音NR<30dB,混响时间T60<0.6s。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标准中表3.2.2所规定的材料甲醛释放量限量必须达到E1级的要求。(2)、1.2米以上部分采用聚酯纤维吸音板,吸音、静音、降噪、阻燃、隔热、保温等,材质富有弹性、韧性、耐磨、抗冲击、不易划破。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标准中表3.2.2所规定的材料甲醛释放量限量必须达到E1级的要求。(3)、窗帘的选择:窗帘采用遮光效果好、无毒、无味双层厚重,表面粗糙的窗帘,遮光、吸音、隔音、静音、隔热。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标准中表3.2.2所规定的材料甲醛释放量限量必须达到E1级的要求。

3、地板处理:采用3.5mm厚的运动静音胶垫,采用主要原料为聚氯乙烯,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耐磨,可有效降低噪音,噪音NR<30dB,混响时间T60<0.6s,浅灰色。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标准中表3.2.1所规定的地面材料应为B1级难燃材料的规定。

4、光学工程:总原则教室遵循均匀布光原则。灯光为冷光源灯,光线柔和、阴影淡化、不炫目、无频闪,对室内温度影响小;照度:教室区域,不小于平均照度550LX;学生区域,不小于300LX;色温:3200K;(户内灯光下拍摄要求)。光比:逆光:主光=1.5(2):1, 主光:副光=1.5(2):1规格:使用48WLED平板灯,LED护眼灯。

5、观摩室:(1)墙面新开观摩窗1200mm*2400mm窗洞; (2)新建观摩窗,玻璃采用10mm厚钢化玻璃,贴单向膜;(3)观摩室音响,强弱电线材布置。数量:1,单位:项”。

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项目的答疑文件中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

 

特此函告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2019年8月6日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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