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XY2019-150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康安学校开班教学设施设备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8-02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A包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六份”。 变更为: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四份”。 B包原招标文件中: 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六份”; 2、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二、书法教室”缺少第13项和“六、录播教室(带观摩室)”缺少第29项。 变更为: 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四份”。 2、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二、书法教室”添加第13项“货物名称:书法教室装修及安装调试,参考规格及技术参数:含窗帘、吊顶、屋顶灯具、背景墙、作品展示墙、书画贴挂作品框、文具柜、清洗水槽以及安装调试费,数量:1,单位:项”和“六、录播教室(带观摩室)”添加第29项“采购货物名称:录播室、观摩室装修部分,参考规格及技术参数:教室面积136平米, 1、 顶面工程:吊顶基层结构采用轻钢龙骨搭架,优质环保600*600mm*12mm矿棉吸音板, | ||
更正日期 | 2019-08-06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629313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西路15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822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冯奕娇 | 电话 | 0898-65328224 |
各投标人:
康安学校开班教学设施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XY2019-150)招标项目于2019年8月2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需做调整,现做出如下变更:
A包原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六份”。
变更为: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四份”。
B包原招标文件中:
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六份”;
2、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二、书法教室”缺少第13项和“六、录播教室(带观摩室)”缺少第29项。
变更为:
1、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 1、投标承诺函”中“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四份”。
2、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二、书法教室”添加第13项“货物名称:书法教室装修及安装调试,参考规格及技术参数:含窗帘、吊顶、屋顶灯具、背景墙、作品展示墙、书画贴挂作品框、文具柜、清洗水槽以及安装调试费,数量:1,单位:项”和“六、录播教室(带观摩室)”添加第29项“采购货物名称:录播室、观摩室装修部分,参考规格及技术参数:教室面积136平米,
1、 顶面工程:吊顶基层结构采用轻钢龙骨搭架,优质环保600*600mm*12mm矿棉吸音板,吸音、静音、降噪。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标准中3.2.1所规定的顶面材料应为A级不然材料的规定。防潮性能:符合JC/T670-2005标准规定。无放射性,包含材料和人工。
2、墙面工程:(1)、四周1.2米以下使用环保吸音棉及环保、阻燃多孔结构的木质吸音板作为墙裙。要求具有吸音、静音、降噪、阻燃、隔热、保温等,材质富有弹性、韧性、耐磨、抗冲击、不易划破,其与空腔构成的薄板共振吸声体具有宽频带的高效吸声功能,噪音NR<30dB,混响时间T60<0.6s。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标准中表3.2.2所规定的材料甲醛释放量限量必须达到E1级的要求。(2)、1.2米以上部分采用聚酯纤维吸音板,吸音、静音、降噪、阻燃、隔热、保温等,材质富有弹性、韧性、耐磨、抗冲击、不易划破。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标准中表3.2.2所规定的材料甲醛释放量限量必须达到E1级的要求。(3)、窗帘的选择:窗帘采用遮光效果好、无毒、无味双层厚重,表面粗糙的窗帘,遮光、吸音、隔音、静音、隔热。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标准中表3.2.2所规定的材料甲醛释放量限量必须达到E1级的要求。
3、地板处理:采用3.5mm厚的运动静音胶垫,采用主要原料为聚氯乙烯,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耐磨,可有效降低噪音,噪音NR<30dB,混响时间T60<0.6s,浅灰色。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标准中表3.2.1所规定的地面材料应为B1级难燃材料的规定。
4、光学工程:总原则教室遵循均匀布光原则。灯光为冷光源灯,光线柔和、阴影淡化、不炫目、无频闪,对室内温度影响小;照度:教室区域,不小于平均照度550LX;学生区域,不小于300LX;色温:3200K;(户内灯光下拍摄要求)。光比:逆光:主光=1.5(2):1, 主光:副光=1.5(2):1规格:使用48WLED平板灯,LED护眼灯。
5、观摩室:(1)墙面新开观摩窗1200mm*2400mm窗洞; (2)新建观摩窗,玻璃采用10mm厚钢化玻璃,贴单向膜;(3)观摩室音响,强弱电线材布置。数量:1,单位:项”。
其余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项目的答疑文件中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
特此函告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2019年8月6日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