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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水务局-海口市丁村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21 17: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CSXDHN(2019)7002
原公告项目名称 海口市水务局-海口市丁村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19-05-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资格预审公告中删除第五项第10条(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删除1.4.1第10条(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3.申请人须知P13中3.2.5条:““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能够明示项目名称、投资人或承包商名称、投资或施工范围或内容等信息的页面)复印件、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二者之一均可。”更正为““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能够明示项目名称、投资人或承包商名称、投资或施工范围或内容等信息的页面)。”
更正日期 2019-06-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水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8724727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市政府16栋2楼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09347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祥路9号盛贤景都9栋1901
项目联系人 何工 电话 0898-65309347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于海口市丁村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更正公告02

致各投标单位:

由我单位组织资格预审的海口市丁村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已于2019年05月31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应采购人要求及市场需要,并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说明:

  1. 资格预审公告中删除第五项第10条(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删除1.4.1第10条(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3. 申请人须知P13中3.2.5条:““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能够明示项目名称、投资人或承包商名称、投资或施工范围或内容等信息的页面)复印件、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二者之一均可。”更正为““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能够明示项目名称、投资人或承包商名称、投资或施工范围或内容等信息的页面)。”

 

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采购人:海口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


附件:
更正公告02.jpg
丁村资格预审.pdf
丁村资格预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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