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ZXY2016-033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窗帘采购及安装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11-04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窗帘采购及安装原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3.2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更改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补遗。 | ||
更正日期 | 2016-11-08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陵水分校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76487922 |
采购单位地址 | 陵水黎族自治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65861277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6号2号楼702;海口市国贸北路德派斯大厦C座21楼 |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电话 | 0898-68503448 |
窗帘采购及安装补遗的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窗帘采购及安装原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3.2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更改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补遗。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陵水分校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