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2018ZHYXHN1103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南海大道80号海口临时办公区租赁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11-27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原公告中第四项专家意见,由于工作失误,只上传其中一位专家的论证意见,现将其他专家意见上传到附件里,原公告论证结果及其它内容均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18-11-27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7621800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01677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中衡大厦15层D房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电话 | 13337549392 |
采购方式证结果记表
采购方式论证项目名称:南海大道80号海口临时办公区租赁项目
论证委员会论证结果: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从2012年开始租赁海口南海大道80号作为临时办公场所,由市政府负责与海南友谊大酒店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在2018年12月31日到期,采购单位在南海大道80号外没有任何办公场所,该场地具有保密性工作要求。 根据琼政采[2018]91号文第三条(一)项,第四条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论证委员会名单:林颖、王海民、司瑞欣、傅军、邢丽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