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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hnsd2016-011)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20 08: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nsd2016-011
原公告项目名称 海口市国兴大道等5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 2016-07-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见标讯正文
更正日期 2016-07-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园林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8722530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 15号楼南楼5楼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8652125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杜鹃路15号银通花园东楼205房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898-68652125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关于海口市国兴大道等5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变更公告

一、原公告项目名称:海口市国兴大道等5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

二、原公告项目编号hnsd2016-01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首发公告日期:2016年7月11日

五、相关内容变更:

本次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如下变更: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三、项目商务条件  5、资本金回报率”,第5页由“5、资本金回报率 本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保本微利”的原则,本项目资本金回报率报价不得高于5.8%,融资部分资金贷款利率按央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修改为“5、建设期资本金回报率 本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保本微利”的原则,本项目建设期资本金回报率报价不得高于5.8% 和 5 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调 1 个百分点中的较小值(暂按5.8%),融资部分资金贷款利率按央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三、项目商务条件  8、项目回报机制 (1)可用性服务费”,第6页由“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工程建设成本、社会资本投入的资本金回报和融资利息补贴。”修改为“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基数以经财政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值为准,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工程建设成本、建设期资本金回报和融资利息补贴。”

(3)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三、项目商务条件  8、项目回报机制 (1)可用性服务费”,第6页由“工程造价(建安费)下浮率不低于8%,资本金回报率不高于5.8%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调1个百分点中的较小值(暂按5.8%),融资补贴利率为央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暂按4.9%)。每年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每年可用性服务费支出数额=项目资本金×[资本金回报率×(1+资本金回报率)^10]÷[(1+资本金回报率)^10—1]+其他资金×[4.9%×(1+4.9%)^10]÷[(1+4.9%)^10—1]。其中其他资金=经财政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值-项目资本金。具体付费金额以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投资额(含建设期利息)为基准,以每年等额本息方式支付。”修改为“工程造价(建安费)下浮率不低于8%,建设期资本金回报率不高于5.8%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调 1 个百分点中的较小值(暂按5.8%),融资补贴利率为央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暂按4.9%)。每年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公式如下:每年可用性服务费支出数额=经财政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值×[4.9%×(1+4.9%)^n]÷[(1+4.9%)^n—1]。具体付费金额以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值(含项目公司建设期资本金回报和融资利息补贴)为基准,以每年等额本息方式支付。”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三、项目商务条件  8、项目回报机制 (1)可用性服务费”,第7页由“⑨项目公司应遵循可保风险均应投保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购买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购买上述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项目公司为受益人;为规避运营期内,不可抗力对项目运营造成的巨大损失,项目公司为项目资产购买财产险以规避不可抗力(含台风、暴雨、地震等)风险,项目财产险保费计入项目总投资。项目购买项目财产险前,需报实施机构审议通过;”修改为“⑨项目公司应遵循可保风险均应投保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购买工程一切险、附加的第三者责任险,购买上述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项目公司为受益人;”

(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三、项目商务条件  8、项目回报机制 (1)可用性服务费”,第7页由“⑪由海口市审计局组织全过程跟踪审计,重点对项目建安工程量、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使其实现预期的功能。由海口市审计局、咨询中介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审计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给政府方,政府方支付给咨询中介机构,审计费用计入建设项目总投资。”修改为“由海口市审计局组织全过程跟踪审计,重点对项目建安工程量、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使其实现预期的功能。由项目公司、审计局和审计局选定的中介机构签订三方合同,项目公司按审计局的通知支付相关费用。”

(6)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三、项目商务条件  11、前期费用等”,第9页,由“本项目前期费用原则上均由项目公司承担并计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立项及可研、建设单位管理费、测绘、勘察、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临时设施费、PPP咨询服务费、审计、监理费等。”修改为“本项目前期费用原则上均由项目公司承担并计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立项及可研、建设单位管理费、测绘、勘察、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临时设施费、PPP咨询服务费、审计、监理费、公证费等。”

(7)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三、项目商务条件  22”,第13页,由“其中,工程监理费、中期评估费用以及审计费用由政府方支付给相关单位,但此部分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修改为“其中,工程监理费、中期评估费用、跟踪审计费由项目公司、政府方和政府方选定的中介机构签订三方合同,项目公司按政府方的通知支付相关费用。”

(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 社会资本须知  一、总则  4、社会资本资格要求  4.1社会资本资格  (2)社会资本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第16页,由“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修改为“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上述条件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社会保障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会保险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评审办法  五、评审细则 表4.1: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分法)”,第31页由“ 3资本金回报率 不高于5.8%8分”修改为“3建设期资本金回报率 不高于5.8%8分”

(10)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评审办法  五、评审细则 表4.1: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分法)”,第32页由“ 最低资本金回报率为磋商基准回报率,价格分为满分8分;其他社会资本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修改为“最低建设期资本金回报率为磋商基准回报率,价格分为满分8分;其他社会资本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评审办法  五、评审细则 表4.1: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分法)”,第32页由“第3项按磋商资本金回报率得分=(磋商基准回报率/最后磋商回报率)×100%×8。”修改为“第3项按磋商建设期资本金回报率得分=(磋商基准回报率/最后磋商回报率)×100%×8。”

(1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表”,第38页由“磋商报价(第一次) 资本金回报率      %”修改为“磋商报价(第一次/第二次) 建设期资本金回报率      %”

(1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表”,第38页由“说明: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以社会资本最高工程造价(建安费)下浮率为磋商基准下浮率,价格分为满分8分;以最低定额(运维费)下浮率为磋商基准定额下浮率,价格分为9分;最低资本金回报率为磋商基准回报率,价格分为满分8分;其他社会资本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第1项按磋商工程造价下浮百分比得分=(最后磋商下浮率/磋商基准下浮率)×100%×8;第2项按磋商定额下浮百分比得分=(最后磋商定额下浮率/磋商基准定额下浮率)×100%×9;第3项按磋商资本金回报率得分=(磋商基准回报率/最后磋商回报率)×100%×8。1+2+3=社会资本的最终报价得分。”修改为“说明: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以社会资本最高工程造价(建安费)下浮率为磋商基准下浮率,价格分为满分8分;以最低定额(运维费)下浮率为磋商基准定额下浮率,价格分为满分9分;最低建设期资本金回报率为磋商基准回报率,价格分为满分8分;其他社会资本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第1项按磋商工程造价下浮百分比得分=(最后磋商下浮率/磋商基准下浮率)×100%×8;第2项按磋商定额下浮百分比得分=(最后磋商定额下浮率/磋商基准定额下浮率)×100%×9;第3项按磋商建设期资本金回报率得分=(磋商基准回报率/最后磋商回报率)×100%×8。1+2+3=社会资本的最终报价得分。”

(1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1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格式 竞争性磋商函”,第39页由“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并提交本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陆份。”现更改为 “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并提交本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

(1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6社会资本资格声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社会资本资格声明文件”,第47页由“(7)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文件;”修改为“(7)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文件(若有);”

(16)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件一PPP项目合作合同 第三章 合作关系 第11条合作保障 3.中期评价”,第77页由“在合同双方的合意下,可对项目资本金回报率、合作周期、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利润分配机制等事项进行调整。”修改为“在合同双方的合意下,可对项目建设期资本金回报率、合作周期、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利润分配机制等事项进行调整。”

(17)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件一PPP项目合作合同 第七章 运营和维护”,第91页删除“第35条 运营期风险应对措施 为规避运营期内,不可抗力对项目运营造成的巨大损失,项目公司为项目资产购买财产险以规避不可抗力(含台风、暴雨、地震等)风险,项目财产险保费计入项目总投资。项目购买项目财产险前,需报实施机构审议通过。项目运营期间,若发生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但财产险不能覆盖损失的部分由社会资本和海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50%共担。”

(1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件一PPP项目合作合同 第八章 项目回报 第36条服务价格及认定 1.相关参数说明”,第93页由“(2)工程造价(建安费)下浮率为乙方磋商报价    %;资本金回报率为乙方磋商报价    %。(3)每年可用性服务费支出数额=项目资本金×[资本金回报率×(1+资本金回报率)^10]÷[(1+资本金回报率)^10—1]+其他资金×[4.9%×(1+4.9%)^10]÷[(1+4.9%)^10—1]。其他资金=经财政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值-项目资本金。”修改为“(2)工程造价(建安费)下浮率为乙方磋商报价    %;建设期资本金回报率为乙方磋商报价    %。(3)每年可用性服务费支出数额=经财政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值×[4.9%×(1+4.9%)^n]÷[(1+4.9%)^n—1]。竣工决算值含工程建设成本、项目公司建设期资本金回报和融资利息补贴。”

(19)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件一PPP项目合作合同 第八章 项目回报 第37条服务费用的支付 3.绩效考核机制”,第93页由“乙方按照可用性绩效考核指标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财务决算有关规定向海口市有关部门申报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经审批、批准后确定。乙方未能达到可用性绩效考核指标的,甲方有权提取乙方提交的建设期履约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修改为“项目公司按照可用性绩效考核指标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6个月存活保养期后,按照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向海口市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经审批、批准后确定。项目公司未能达到可用性绩效考核指标的,甲方有权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建设期履约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

(20)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件一PPP项目合作合同 附件1 项目可用性考评办法及付费机制 四、付费机制安排”,第108页由“乙方按照可用性绩效考核指标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财务决算有关规定向海口市有关部门申报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经审批、批准后确定。乙方未能达到可用性绩效考核指标的,甲方有权提取乙方提交的建设期履约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修改为“项目公司按照可用性绩效考核指标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6个月存活保养期后,按照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向海口市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经审批、批准后确定。项目公司未能达到可用性绩效考核指标的,甲方有权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建设期履约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

(2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件一PPP项目合作合同 附件2 项目运维绩效考评办法及付费机制 4”,第112页由“②弧植树树形完美,树冠饱满;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不提上缘线),修剪适度,干直冠美,倾斜度不超过5度。”修改为“②孤植树树形完美,树冠饱满;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倾斜度不超过5度。”

六、相关时间延期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7月25日09: 00(北京时间)

七、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海口市园林管理局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 15号楼南楼5楼

联 系 人:符永队

电    话:0898-68722530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杜鹃路15号银通花园东楼205房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898-68652125

电子邮箱:13876346886@139.com

原公告及磋商文件内容与变更公告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变更公告内容为准,原公告及磋商文件的其它内容均不变。

特此公告

海口市园林管理局

海南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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