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YS2017-1008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安装一体化行人过街指示灯-公开招标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11-06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关于采购安装一体化行人过街指示灯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补遗书(第2号) | ||
更正日期 | 2017-11-07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655560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78030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景湾街海景大厦11楼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电话 | 0898-66780300 |
关于采购安装一体化行人过街指示灯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补遗书(第2号)
各投标供应商:
将关于采购安装一体化行人过街指示灯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补遗信息公告发布,请予以遵照执行。本澄清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与补充,若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相悖之处,请以本澄清补遗书(第2号)为准。
1、关于招标文件中有关质保期要求的更正:
原招标文件中关于质保期的要求为三年,现更正如下:本项目质保期两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特此公告!
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