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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琼中县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及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富津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8 10: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FJY-CG2022-013
原公告项目名称 2022年琼中县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及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04-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详见标讯正文
更正日期 2022-05-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86222217
采购单位地址 琼中县宣传文化中心五楼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富津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7148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2号3层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话 0898-65371480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2022年琼中县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及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FJY-CG2022-013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琼中县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及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8日20时35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关于“2022年琼中县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及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的公告 各投标人: 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委托海南富津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2022年琼中县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及全民健身器材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于2022年04月28日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等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2年04月28日 23时00分至2022年05月09日 23时59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2年05月19日上午08时30分,地点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根路23号)琼中开标室1。因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部分内容和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部分内容供应商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已对供应商的质疑内容作出了相应答复,答复内容涉及修改部分招标文件内容。为了完善招标文件内容,现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室外乒乓球桌”现更正为“乒乓球桌。”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说明:以上价格含所有税费,含运输、安装、保险及售后服务等费用。”现更正为“说明:1、以上产品价格含所有税费,含运输、安装、保险及售后服务等费用。2、以上产品图片系网络下载,为更形象的描述产品外观,仅供参考。3、以上产品的技术参数、规格、尺寸仅为参考数值,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规格、尺寸的数值允许在国标误差范围内。”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一)质量保证“4、所投室外健身器材(1-11项)必须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产品通过国体质量认证(NSCC)(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NSCC证书加盖公章)。”现更正为“4、所投室外健身器材(1-11项)必须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二)售后服务要求“(四)其他要求:本预算包含安装调试费、人工费、运输费、税费、等其他所有费用。”现更正为“(四)其他要求1、本预算包含安装调试费、人工费、运输费、税费、等其他所有费用。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二)售后服务要求“备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响应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删除。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技术要求“1、产品NSCC认证,(1-11项)投标产品取得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 NSCC 认证证书的得 11分,每缺一项扣1分。投标文件中附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 NSCC 证书。证明材料:提供 NSCC 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更正为“1、产品认证,(1-11项)所投室外健身器材产品通过经国家认可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出具的认证证书每一项得1分。(满分11分)投标文件中附国家认可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技术要求“2、产品技术指标,(1)投标人所投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的,得8分;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8分为止。”现更正为“2、产品技术指标,(1-11项)所投室外健身器材产品,每一项产品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技术参数中产品规格误差允许在国标误差范围内)(满分11分)”。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技术要求“3、技术质量管控,(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方案合理性、可执行性等综合评价,得 0-3 分;(2)根据投标人制定的交付期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安全施工保证措施等综合评价,得 0-2 分;(3)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整体制作完整性、合理性酌情打分 0-3分。”现更正为“3、技术质量管控,1、供货计划:根据供应商的供货组织安排、安装图纸的详细情况、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等工作进行综合评分(满分6分):①供货组织安排详细合理,安装图纸清晰详细,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等工作安排合理、详细的得5-6分;②供货组织安排一般,有安装图纸,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等工作安排一般的得3-4分;③供货组织安排较差,无安装图纸,货物的运输、装卸、安装等工作安排较差的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2、进度安排:根据进度安排各阶段和各工序的实际工作量、实施进度措施、完成时间进行综合评分(满分6分):①进度安排合理,实施进度措施完善、详细,完成时间短的得5-6分;②进度安排一般,实施进度措施一般,完成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4分;③进度安排较差,实施进度措施较差,完成时间较长的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3、质量保证实施计划: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保证措施、验收措施合理进行综合评分(满分5分):①供货保证措施详细、验收措施合理、详细的得5分;②供货保证措施一般、验收措施一般的得 3-4分;③供货保证措施较差、验收措施较差的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 9、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商务部分“4 投标产品获得北京国体认证中心室外健身器材认证产品“工艺先进、主材优于标准要求”的证明,得 3分。证明材料:提供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分3分)”,删除。 10、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商务部分“6、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颁发“全国体育大会最佳创新奖”提供证明复印件的得1分和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颁发的“群众喜爱奖”提供证明复印件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分2分) ”,删除。 1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商务部分“7、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以上认证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删除。 1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商务部分“8、投标产品制造商有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 3 分。证明材料:提供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删除。 1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售后服务“售后服务 内容明确,1、售后服务 2、有明确的设备安装调试 3、技术指导4、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承诺条款 5、保修期内保修内容 6、保修范围等 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6分。服务计划不够具体、 内容缺一项扣1 分,扣完为止。”现更正为“售后服务内容,提供售后服务包含以下内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1、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计划;2、提供设备安装调试;3、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4、提供质量保质期内的免费维修服务;5、提供保修期内保修的具体内容;” 1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售后服务“售后服务 网点,1、在项目实施地已设有所投品牌厂家售后服务机构的得3 分。(提供书面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必须有所投产品类的、本地售后安装人员名单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本地服务电话、 与厂家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缺项、不提供不得分。 2、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地设有所投品牌厂家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删除。 1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售后服务“保修期后的维修服务,保修期后有良好的维修服务计划得 2 分; 保修期后的维修服务计划不够具体得 0-1 分。(满分2分)删除”。 1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售后服务“培训计划 ,保修期后有良好的维修服务计划得 2 分; 保修期后的维修服务计划不够具体、人性化得 0-1 分。(满分2分)” 现更正为“培训计划7 分,1.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得5-7 分;2.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不够详细、具体、可行性一般的得1-4分;3.投标人不提供培训计划的得0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原定于“2022年05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根路23号)琼中开标室1开标”现变更为“2022年06月0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根路23号)琼中开标室1开标”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改变。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8日10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地址:琼中县宣传文化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898-86222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富津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1、2号第3层

联系方式:0898-653714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0898-6537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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