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DHHNZFCG2021-25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海口市人民医院-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12-29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详见此公告页面“详情信息” | ||
更正日期 | 2022-01-17 |
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人民医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6189960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43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16627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大英山西二街2号4-1-901 | ||
项目联系人 | 韩工 | 电话 | 0898-66166272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HHNZFCG2021-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31页评分标准中价格部分的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为笔误,现更正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二、根据财库[2007]119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标文件第18页:“七、其他要求”中第29项“本项目支持进口产品投标,所谓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外的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现删除此部分;
三、用户需求书中“注:以上货物需求量为预估值,最终采购数量以医院实际需要为准”中未说明核心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规定,现补充说明为:“注:以上货物需求量为预估值,最终采购数量以医院实际需要为准,以上产品皆为本项目核心产品”;
四、本项目未提及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国统字〔2011〕75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及财库(2020) 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六) 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规定,现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内补充说明:“3、本项目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五、因以上更正事项,根据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内的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现将原开标日期:2022年1月19日上午9点30分,变更为:2022年2月7日上午9点30分。
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此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月17日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名 称: 海口市人民医院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43号
联系方式: 0898-66189960
项目联系人: 韩工
电 话: 0898-6616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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