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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新青春之歌》首映式巡展活动资金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6-09-21 15:46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文昌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电影《新青春之歌》首映式巡展活动资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影 《新青春之歌》是一部参考《光明日报》和《报告文学》选择一种有远见的生活方式,并根据海南鹦哥岭自然保护区27名大学生真实事迹改编创作而成。已获国家广电总局公映许可证【电审故字2015】第400号。 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电影《新青春之歌》版权唯一拥有者。因此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获取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中共文昌市委宣传部拟联合本电影策划在全国各地举行首映式暨“迷人文昌-魅力文昌”电视片宣传推介巡展活动。通过与《新青春之歌》的合作,可以学习鹦哥岭青年团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的同时,大力宣传我市的正能量,更好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95.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电影《新青春之歌》版权拥有者。因此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获取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关于实施单一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要求,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具体内容为:各地宣传推介巡展“迷人文昌-魅力文昌”活动以及全市20个镇(场)和村委会等。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为三亚市三亚湾路美丽新海岸小区8栋1108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18689505503
采购单位名称 中共文昌市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37699788
采购单位地址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609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59581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甲79号冠京大厦811室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电影《新青春之歌》首映式巡展活动资金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文昌市委宣传部

采购项目名称:电影《新青春之歌》首映式巡展活动资金

采购内容:各地活动巡展及本市各镇巡展活动资金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电影  《新青春之歌》是一部参考《光明日报》和《报告文学》选择一种有远见的生活方式,并根据海南鹦哥岭自然保护区27名大学生真实事迹改编创作而成。已获国家广电总局公映许可证【电审故字2015】第400号。 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电影《新青春之歌》版权唯一拥有者。因此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获取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中共文昌市委宣传部拟联合本电影策划在全国各地举行首映式暨“迷人文昌-魅力文昌”电视片宣传推介巡展活动。通过与《新青春之歌》的合作,可以学习鹦哥岭青年团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的同时,大力宣传我市的正能量,更好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三位专家一致认为: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电影《新青春之歌》版权拥有者。因此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获取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关于实施单一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要求,同意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具体内容为:各地宣传推介巡展“迷人文昌-魅力文昌”活动以及全市20个镇(场)和村委会等。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三亚市三亚湾路美丽新海岸小区8栋1108号

五、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

经单一来源论证专家小组讨论一致认为:

    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电影《新青春之歌》版权拥有者。因此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获取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关于实施单一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要求,同意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南三亚星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具体内容为:各地宣传推介巡展“迷人文昌-魅力文昌”活动以及全市20个镇(场)和村委会等。

专家姓名:余卫华、许达凤、黄守华

六、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6年09月21日―2016年09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并同时抄送文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中共文昌市委宣传部 ;联系地址: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609;联系人:阮宝妹;联系电话:13637699788;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甲79号冠京大厦811室;海口市龙华区玉沙广场京华城7栋1202;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689505503;

3、财政部门:文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联系地址:文昌市清澜开发区;联系电话:0898-63330064;

 

                                                     201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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