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口市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实施行动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1、项目名称:海口市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实施行动 2、用途:工作需要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7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钟鸣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76655145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规划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7634677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规划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中联华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5341140 |
代理机构地址 | 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D503房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受海口市规划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中联华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海口市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实施行动项目(项目编号:ZLHX2016-022)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资金来源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海口市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实施行动 2、用途:工作需要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预算金额:70万元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具有城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 6 月 8 日至2016年 6 月13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帝景苑503室; 3、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6年 6 月14 日08:15至08: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6年 6 月 14 日08: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D503室。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898-65341140 传真:0898-65304085 2、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D503室 3、开户名称:海南中联华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银行账号:46001002336053010004 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盘支行
海南中联华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