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 ||
项目名称 | 2016年度全省消防装备(流标)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工作需要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268.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1、本项目4次招标均失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南京宏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符合琼财采【2009】1146号文《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2、预算金额:¥2,680,000元。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南京宏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关路625号一号楼222室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成小姐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500661、0898-68500660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592118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70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066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度全省消防装备(流标)项目
采购内容:2016年度全省消防装备项目-器材项目。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工作需要。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本项目4次招标均失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南京宏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符合琼财采【2009】1146号文《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2、预算金额:¥2,680,000元。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南京宏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关路625号一号楼222室
五、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
专家1论证意见:经论证,“2016年度全省消防装备项目”经四次公开招标失败。最后一次,仅南京宏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投标。符合《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开招标等方式失败后需要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2论证意见:该项目经过2次公开招标及2次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失败,符合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第四条(二):公开招标方式失败后需要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3论证意见:该项目经过4次公开招标均失败,根据琼【2009】1146号文《关于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中的第四条第二款。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韦俊权、云敏、陆煜颖
六、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意见。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70号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98-65921182
2、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898-68500660。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