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省琼剧院 | ||
项目名称 | “节假日惠民演出”活动经营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一、采购人:海南省琼剧院 二、采购项目:“节假日惠民演出”活动经营项目 三、采购金额:60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6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十三五”时期琼剧传承发展规划纲要》(琼文化〔2016〕118号)有关要求,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的工作部署,2018年我院将在海南戏院开展“节假日惠民演出”活动,在国家和我省的法定节假日进行演出,全年共20场,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建设美好新海南传播正能量。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我院现正加紧推进该项目的各项筹备工作。 因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承包经营我院海南戏院小剧场,并成功运营“周末剧场”项目,在演出项目节目策划、广告宣传、现场管理、物资购置以及人员劳务费开支等方面已累积具有相当的经验。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16〕23号)有关要求,及《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十)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 我院拟将“节假日惠民演出”活动经营项目委托给我院全资公司“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策划管理。因此,为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及政府采购工作合法性,特申请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A1区A15002-19号房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28224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琼剧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534215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822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南省琼剧院“节假日惠民演出”活动经营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省琼剧院
二、采购项目:“节假日惠民演出”活动经营项目
三、采购金额:60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六、拟定供应商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A1区A15002-19号房
七、项目说明及申请理由: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十三五”时期琼剧传承发展规划纲要》(琼文化〔2016〕118号)有关要求,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的工作部署,2018年我院将在海南戏院开展“节假日惠民演出”活动,在国家和我省的法定节假日进行演出,全年共20场,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建设美好新海南传播正能量。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我院现正加紧推进该项目的各项筹备工作。
因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承包经营我院海南戏院小剧场,并成功运营“周末剧场”项目,在演出项目节目策划、广告宣传、现场管理、物资购置以及人员劳务费开支等方面已累积具有相当的经验。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16〕23号)有关要求,及《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的通知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十)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 我院拟将“节假日惠民演出”活动经营项目委托给我院全资公司“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策划管理。因此,为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及政府采购工作合法性,特申请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穆建勤 海南科技职院 正处
专家2:陈猛醒 海南师范大学 教授
专家3:林颖 海南省国寿 高工
专家一:
该项目为“节假日惠民演出”活动,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承包经营琼剧院戏院剧场,并且有经营运作的经验,且海南戏剧院演出项目全权由海南文化传媒公司运作。根据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十)项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
方式实施采购。
专家二:
根据《海南省“十三五”时期琼剧传承发展规划纲要》(琼文化〔2016〕118号)有关要求,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剧院开展“节假日惠民演出”活动,在国家和我省的法定节假日进行演出,全年共20场,且传媒公司已承包经营我院海南戏院小剧场,并成功运营“周末剧场”项目,在演出项目节目策划、广告宣传、现场管理、物资购置以及人员劳务费开支等方面已累积具有相当的经验,且海南戏剧院的演出项目全权由海南文化传媒公司运作。根据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十)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符合同意推荐进行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专家三: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的工作部署,2018年我院将在海南戏院开展“节假日惠民演出”活动,因为海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承包经营海南戏院小剧场, 南戏剧院的演出项目全权由海南文化传媒公司运作策划,且已成功运营“周末剧场”项目积累相当经验。依据《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 ”,建议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1、采购人:海南省琼剧院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342152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328224
3、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楼,
联系电话:0898-68550219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