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在国内主要客源城市机场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机杨LED和刷屏媒体作为国内国际窗口型媒体,具有投放时间灵活、画面调整多样等优点,不但可以覆盖国内人群,且覆盖过境人群,投放机场媒体可大力提升“海南国际旅游岛”形象。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20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机场媒体运营商,在国内主要客源城市机杨拥有大量具有独家优势的媒体广告投放位置。此项目要求投放广告位置媒体资源均属于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上线接入方面具有特定性,负责项目建设和运维方面具有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关于实施单一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要求,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天恒大厦17层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刘静文 | 项目联系电话 | 65200092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520009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海府路4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228087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四东路1号寰岛大厦霞飞阁6A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一、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在国内主要客源城市机场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项目
三、采购内容:在国内主要客源城市机场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
五、采购预算:¥200.00万元
六、申请理由:
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机场媒体运营商,在国内主要客源城市机杨拥有大量具有独家优势的媒体广告投放位置。此项目要求投放广告位置媒体资源均属于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上线接入方面具有特定性,负责项目建设和运维方面具有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关于实施单一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要求,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名单如下:陈扬乐、谢春梅、赵郁怡
专家一(陈扬乐):该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关于实施单一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来源条件要求,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二(谢春梅):根据该项目的采购情况说明,该项目所投放广告位置媒体资源均属于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符合关于《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2009)1146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三(赵郁怡):根据该项目采购情况说明,该项目所投放广告项目,列举位置均属航美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海南省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该项目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公示期: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0日
十、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发应给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9号
联系人:刘静文
联系电话:6520009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四东路1号环岛大厦霞飞阁6A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98-65228087
财政部门:海南省财政厅财政部门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546705
陕西中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