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省教育厅 | ||
项目名称 | 义务教育阶段2020-2023学年度免费教科书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海南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2020-2023学年度免费教科书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5600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出版、发行资质”。2、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10号令中第十一、十二条管理规定“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应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并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单位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须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3、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新出联〔2001〕22号的文件通知中《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小学教材的出版招标投标试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面向本地区进行”。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我省唯一有发行资质的企业。自2005年以来,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经省政府及财政厅批准一直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均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供书。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十五)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27号 |
公示期限 | 2020-10-16 至 2020-10-22 |
补充事宜 |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28224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教育厅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5359700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4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822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68503236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教育厅
项目名称:义务教育阶段2020-2023学年度免费教科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海南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2020-2023学年度免费教科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60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出版、发行资质”。2、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10号令中第十一、十二条管理规定“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应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并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单位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须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3、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新出联〔2001〕22号的文件通知中《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小学教材的出版招标投标试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面向本地区进行”。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我省唯一有发行资质的企业。自2005年以来,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经省政府及财政厅批准一直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均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供书。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十五)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27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0月16日 至2020年10月2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海南省教育厅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406
联系电话:0898-6535970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898-6850323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
联系电话:0898-6532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