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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民幼儿园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0-08-21 17:2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民幼儿园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260.2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详见标讯正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民幼儿园/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民村36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20-08-24 至 2020-08-28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裴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698959549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戚老师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4楼
代理机构名称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46727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A栋2106房
财政部门联系人 采购科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0898-66568812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1号楼龙华区财政局314办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民幼儿园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项目编号:SH-HN-2020-036)

一、采购人: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民幼儿园租赁项目

三、采购预算:2602600.00元

四、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民幼儿园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海口市提升“学前教育两个比例”工作方案 》(海府办[2020]5号),在深入调研和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拟对新民幼儿园进行接管,应备具以下条件: 一、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有满足活动需求的户外活动场地; 二、有活动室、寝室、幼儿厕所、厨房、保健室、办公室等; 三、具有较完善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和游乐设施; 四、原则上办学规模6个班,学位180个及以上; 五、举办人与合伙人、业主没有债权债务纠纷;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办学等级认定为海口市一级园以上的; 2、设置规模可达12个班级,360个学位及以上的; 3、租赁国企、事业单位等国有场地举办幼儿园的; 4、幼儿园举办者与场地所有者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 根据上述要求,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对海口市现有幼儿园进行考察,经考察:新民幼儿园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民村36号,是一所全封闭式管理的幼儿园,占地 2200平方,创办于2019年1月,是新坡镇当地规模最大的民办幼儿园,办学时间最短,但生源确是最稳定。吴园长专门按幼儿园规范建设设计,场地条件较好。该园为一栋 独立3 层楼建筑,建筑面积约 1700 平方米,户外面积约 1700 平方米,目前办学规模 7个班,可增设至10个班。目前在园幼儿180名,教职员工25名。园所学位可增设至290名。现代化的园所设备设施,各班级配有钢琴、55寸一体电脑、高清监控、立体空调等,另有活动室、寝室、幼儿厕所、厨房、保健室、办公室等,新民幼儿园是一所收费平民化的高档乡镇民办幼儿园,保教费2000元/学期,生源以新坡镇当地各大村委会的幼儿为主,幼儿园办园以来,办学水平得到家长认可,全靠家长口碑相传,当地社会人士的高度认可和信任。该幼儿园房屋装修、教育设备、办公设备、配套设备设施等我局一并购买使用,完全满足我局对新民幼儿园接管使用要求。 根据上述原因,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民幼儿园满足我局对新民幼儿园接管使用要求,特申请按《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款“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及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民幼儿园采购租赁服务

七、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名单:贾峰安、谢春梅、何晓艳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民幼儿园满足龙华区教育局对民办幼儿园使用要求,特申请按《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款“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及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新民幼儿园采购租赁服务。

八、公告期限: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地址:海口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4楼

联系人:戚老师

联系电话:13118907283

采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工

联系电话:1369895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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