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 ||
项目名称 | 海口旅游宣传广告机场投放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海口旅游宣传广告机场投放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13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为了更好宣传推广我市旅游形象,加强海口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满足国内外游客的需求,选择在海口旅游旺季在省内外机场人流量大的地方投放海口旅游宣传广告,现拟将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博鳌机场、珠海机场,三个机场投放海口旅游宣传广告,让国内外游客更加清楚了解海口,增加海口旅游的曝光率,进一步强化海口旅游形象品牌与内涵,辐射有意赴海口旅游的旅客。 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作为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广告、琼海博鳌机场、珠海机场特许经营合同项下范围内管理和经营广告媒体业务的唯一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的相关要求。拟申请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大田路129弄1号33层G室 |
公示期限 | 2019-11-20 至 2019-11-26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724435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872357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号楼南楼3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724435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10号海阔天空国 瑞城(铂仕苑)办公楼2单元三A(四)层3A01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采购科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68722710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一路市政府10号楼1021室 |
海口旅游宣传广告机场投放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采购人: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项目名称:海口旅游宣传广告机场投放
采购内容:海口旅游宣传广告机场投放
二、采购金额:130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了更好宣传推广我市旅游形象,加强海口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满足国内外游客的需求,选择在海口旅游旺季在省内外机场人流量大的地方投放海口旅游宣传广告,现拟将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博鳌机场、珠海机场,三个机场投放海口旅游宣传广告,让国内外游客更加清楚了解海口,增加海口旅游的曝光率,进一步强化海口旅游形象品牌与内涵,辐射有意赴海口旅游的旅客。
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作为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广告、琼海博鳌机场、珠海机场特许经营合同项下范围内管理和经营广告媒体业务的唯一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的相关要求。拟申请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成交供应商: 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田路129弄1号33层G室
五、专家名单:薛江炜 、穆建勤、张春冬。
六、专家论证意见:采购人拟采购的以上项目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的规定,建议同意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政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号楼南楼3楼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68723579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政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国瑞城写字楼北座3A01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66724435
3、财政部门:
单位:海口市财政局
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898-6872271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一路市政府10号楼1021室
海南政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