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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与公安接警平台数据对接联动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25 09:1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南省公安厅
项目名称 海南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与公安接警平台数据对接联动项目(单一来源论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标讯正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86.4918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详见标讯正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深圳市天维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7栋6层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19-07-25 至 2019-07-31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201016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8836320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5201016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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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与公安接警平台数据对接联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采购单位:海南省公安厅

二、采购内容:海南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与公安接警平台数据对接联动项目

三、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金额:捌拾陆万肆仟玖佰壹拾捌元肆角(¥86.49184万元)

五、采购申请理由:

       海南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与公安接处警平台数据对接联动项目是海南省公安厅的工作要点和落实省政府责任分工的内容之一,是分流非警务类报警减轻基层负担、提高政府群众效能的重要手段,目前110接处警系统已经实现了12345语音转接功能(存在责任单位还需重新录入工单反馈12345平台和无法对转接警情进行后续跟踪的短板),还没有实现数据的对接和工单的互转。

     我们拟实现以下功能和建设内容:

1.增加警情推送平台(非警务类警情网关),主要功能是:汇集全省110系统非警务类警情;推动非警务类警情信息(接警、处警及反馈信息)到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非警务类警单的签收状态记录并反馈到发送方(各市县指挥中心)。

2.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数据流转到全省110接处警系统。

3.增加接收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签收信息单的状态接口,接处警软件发出提醒接警员警单流转状态。

4.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需要110介入处置的事件数据,通过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推送给警情推送平台(非警务类警情网关),然后到省厅警情汇聚平台,最后有省厅警情汇聚平台流转到全省各市、县接处警系统,最终在协助坐席完成接入处置。

5.全省110接处警平台的适应性改造(不含三沙市公安局)

6.建设一个中间库给三沙市公安局使用,三沙市公安局将非警务类警情数据推送至省厅中间库,同时从中间库抽取12345转移过来的警情。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一章第四条第八款:“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在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规定,鉴于本项目是在原系统开发公司基础上进行完善省级,原系统开发公司是由深圳市天维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

       根据以上理由,特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海南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与公安接处警平台数据对接联动项目》

六、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深圳市天维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7栋6层

七、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名单

专家1:经申请单位海南省公安厅对该项目情况介绍,该项目是在原系统基础上进行完善升级,实现省公安110数据与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数据互联互通,2019年年初省公安厅与工信厅报备该项目,工信厅回复意见:鉴于该项目是三台合一系统的完善升级,以及资金从厅运维经费出的情况,符合运维经费使用范围,建议按运维经费项目执行。

根据以上申请理由,该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一章第四条第八款:“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的规定。建议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

专家2:根据琼公指函(2019)5号,省工信厅回复,鉴于本项目是三台合一系统的完善升级,以及资金从厅运维经费出的情况,服务运维经费使用范围,建议按运维项目执行,根据琼公指函(2019)10号,本项目拟实现的功能和建设内容;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一章第四条第八款:“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建议由三台合一系统原开发公司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项目的升级改造开发工作。

专家3:经核实有关材料《海南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6平台与公安接处警平台数据对接联动项目》是原省公安厅机关“三合一”等系统项目上的功能升级和系统部分内容改造扩展。依据(琼财采[2018]91号)第一章第四条第八款:“软件开发项目需要原开发公司升级改造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专家组成员:蓝娟娟、余建球、陆志俊

八、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同时抄送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九、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1.海南省公安厅地址:海口市滨涯路9号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68836320

2.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98-65201016

3.海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处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898-68571327

 

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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